【本報訊】8.11在尖沙嘴遭警方以布袋彈射傷右眼的少女,正就警方取得其醫療報告進行司法覆核,民主黨透露她已獲批法律援助。案件排期在下周一於高等法院聆訊,事主認為一旦縱容警察在不披露原因下向法庭申請搜查令,等同容許警察及政府機關肆意取得香港任何人的個人資料。
下周一高院聆訊
民主黨指出,根據《警察通例》,警方要未經少女同意索取任何屬於她的資料,必須證明她具備犯案或有理由犯罪意圖。根據上次聆訊所得,警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少女有犯罪成份,且拒絕透露完整搜查令資料,令她失去禁制警方申請搜查令的權利,她認為警方的做法不合理,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警方交出完整手令資料,案件下周一於高院聆訊。
少女認為,一旦縱容警察在不披露原因下向法庭申請搜查令,等同容許警察及政府機關肆意取得香港任何人的個人資料。
少女8月11日在尖沙嘴警署外的彌敦道被警方以布袋彈射擊,造成右眼嚴重受傷。據指她的眼球爆裂,一度未能見光,需要接受眼部重建手術。警方在近月鎮壓示威期間,多次槍擊示威者及記者,最少三人眼睛被警察槍傷,造成永久視力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