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令】
【本報訊】律政司昨成功向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連登或Telegram(TG)等網絡平台,發佈任何鼓勵或煽動他人威脅使用暴力,從而非法對他人身體或財物造成損害的言論,禁令有效至本月15日。有大律師質疑禁令內容太闊,限制言論自由,批評政府再次以法律手段解決政治問題,直言政府申禁令的頻密程度已達「好癲嘅級數」;並指「曲線」言論如「裝修藍舖」、「打曱甴」等均受禁令規管,但認為控方難以證明發佈者的意圖。
記者:楊思雅 蘇曉欣
是次申請由律政司以公眾利益守護者的身份提出,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莫俊傑警司亦有到庭,並坐在律師席上。
入稟狀點名連登和Telegram,一眾連登巴絲獲悉禁令後,紛紛在網上留言,互相提醒「千祈唔好」發佈任何煽動暴力的言論;更有巴打自言連登一向和平,「係香討同Baby Kingdom班人主張暴力咋,佢哋成日話要打曱甴」,聲言要向警方篤灰。連登管理團隊則促請政府聆聽市民訴求,勿以打壓方式解決提出問題的一方,損害香港國際聲譽。
官認損基本法言論自由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狀杜淦堃指,鑑於有示威者向市民包括警務人員使用武力,及導致財物受損,構成公眾妨擾,亦有證據顯示,有人藉互聯網隱藏身份之利,透過社交媒體或互聯網平台發佈並煽動示威者使用武力,故律政司有必要申請禁令禁止任何人有意圖在互聯網發佈、傳播任何資訊或材料,促使、鼓勵或煽動他人威脅使用武力,從而非法對他人身體或財物造成損害。杜強調,禁令的目的之一,是向公眾發出信息,網上言論同樣受法律的規管。
法官高浩文同意本案涉及重要議題,認為民事禁制令有助減少犯法行為。他表示禁令無疑損害《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非絕對,法庭有必要限制發表涉及煽動暴力的言論,並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法官指,任何人可於任何時間就禁制令提出反對或修訂。
大狀:曲線言論難證意圖
大律師郭憬憲質疑禁令限制言論自由,至於是否「封網」前奏,郭坦言若政府確有此意,「真係好蠢,脫節得好緊要」,指市民已對禁令感麻木和習慣,對政府極不信任,「寧願政府坦白話係想封網」。
郭直言,現時網上流行用語如「裝修藍舖」、「打曱甴」等詞語,都是禁令所針對的內容,發佈有關訊息會觸犯禁令。但他坦言有關詞語實屬「曲線」,控方要證明網民發佈時的意圖便相當困難,或要找專家上庭詮釋詞意,「咁樣都係逼啲法官去理解呢啲潮語,唔少法官都上咗年紀,到時只會令情況尷尬」。
郭憬憲指不少年輕人會用「點對點」方式如AirDrop及藍芽等互傳訊息,有部份勇武派人士根本不會上網表達意見,「你點禁到呢批年輕人」。
郭憬憲又舉例,若有人在香港警察的facebook留言,鼓勵警方要用盡方法打暴徒,「咁係咪鼓吹警察使用武力呢?嗰啲人係咪犯法?」互聯網四通八達,郭認為政府要執法的確有難度,「唔係做唔到,一係好似大陸咁,實名制上網,咁咪拉到人」。
案件編號:HCZZ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