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覆核】
【本報訊】政府回歸後首次動用緊急法訂立蒙面法,旋即引來多宗司法覆核挑戰,高院昨率先審理泛民主派的兩宗案件。申請方三名資深大狀陳詞指,蒙面法不合理地限制和平表達意見的自由,連萬聖節化妝都有被捕風險,有記者工作時被扯下防護面罩,警方稱會用專業執法未能令人信服;蒙面可以有正當理由,如示威者跟警方一樣有人身安全憂慮,擔心被起底,及遭僱主秋後算賬。
記者:勞東來 楊思雅
昨晚適逢萬聖節,代表24名泛民議員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市民慶祝萬聖節會化妝和戴面具,向來合法,但如今受限制,有被捕風險,市民要查詢何謂蒙面物品,何謂非法集會。
李志喜指蒙面法公佈九小時後極速生效,繞過正常立法程序,由行政會議保密下商議。她提到早前特首林鄭月娥就引渡條例處理不當致歉,惟公眾不見特首和行會遵從政治問責。近日市民訴求之一是獨立調查,李指現在唯一受信任的獨立機構就是法庭。
資深大狀陳文敏質疑為何為了方便打擊犯罪,就要將和平情況蒙面變成罪行。警方數據指蒙面法生效前有2,135人被捕,未滿18歲者比例漸升,陳指不清楚被捕者涉及甚麼罪名,也不知是多了年輕人上街,抑或警方針對拘捕年輕人,數據沒有意義。警方指近三成合法公眾活動以暴力收場,陳反指有七成都是和平,佔大多數。
稱示威者憂慮與警方一樣
陳批評蒙面法無差別規管和平與暴力人士,假定蒙面便會犯法,不合情理。他指蒙面物品定義甚闊,限制市民表達意見的方式,遠超必要程度,很多機會可濫用。對於警方稱執法會用專業判斷,陳指不太令人信服。政府稱蒙面可令人壯膽犯法,陳指連政府的專家意見也未能定論。
陳指蒙面可以有正當理由,如免遭政見不同者報復,或在同志遊行等敏感活動中保護身份,市民有權免在恐懼下發聲。又如僱員和公務員不想僱主因其參與政治活動而算賬,最近國泰航空員工被解僱便是實例。
另一理由是避免被起底,陳指法庭最近就防止警員被起底,頒令限制查看選民登記冊,其實示威者跟警方一樣有人身安全憂慮。
此外示威現場還有社工、醫護、街坊等人,他們只想協助有需要人士,但戴防護面罩會犯法。有些人如記者工作時有合理辯解戴面罩,但也有受騷擾個案,最近有記者遭警方強行扯下面罩。
陳列舉蒙面法生效後仍有多次集會示威,反映無助制止暴力或非法行為。他又指蒙面法授權警方要求市民脫下面罩,甚至強行脫下,但警方查身份時本來已有權要人展露面容,故屬重複。
代表另一興訟人梁國雄的資深大狀潘熙亦指,最近連記者工作期間都被警方強行脫下面罩,警方此權力與執法和檢控沒有合理關連,並且適用於所有公眾地方,範圍過闊。加上蒙面物品定義非常廣闊,蒙面法過份限制市民的權利。
司法機構罕見地安排兩名法官林雲浩和周家明共同審理本案,興訟議員郭榮鏗認為「司法機關意識到呢單案嘅重要性」。政府今將陳詞。
案件編號:HCAL2945、29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