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家中作客飲酒 經理涉非禮女生翌日提20萬年薪聘事主補習

邀家中作客飲酒 經理涉非禮女生
翌日提20萬年薪聘事主補習

【本報訊】居於大埔獨立屋的已婚銀行經理乘坐小巴時,認識一名女大學生,及後以替兒子聘請補習教師為名,邀請女生到家中作客及喝酒,其間涉趁女生醉酒,兩度強吻及撫胸。涉案銀行經理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案發翌日,經理提出以20萬元年薪聘請她為兒子補習,對非禮指控卻「不置可否」,令她感到受辱。
記者:劉偉琪

被告黃春生(55歲)被指於去年12月9日在大埔露屏路淺月灣二期一間獨立屋內,非禮女事主X。操普通話的被告身形瘦削、滿頭白髮,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

X昨供稱,她與被告去年9月底在一輛小巴上認識。當時被告主動跟她攀談,並要求交換微信賬號。同年12月,被告兩度透過微信邀請她為其就讀小一的兒子補習,X拒絕。被告遂改為要求她介紹補習教師,並邀請她到家中「飲酒食飯」。

被告子帶事主參觀睡房

案發當晚8時許,X應邀到被告家中作客,與被告、被告妻兒及其家傭用膳。

席間被告妻子開了一瓶日本清酒,被告隨即不斷為X斟酒,甚至打斷X與兒子的談話,要求X繼續喝酒。X感到不尋常,一度表示不想再喝,惟不好意思推卻,最終共喝了7至8杯酒。

X續供稱,被告的兒子飯後主動帶她參觀睡房。不過,由於她當時已醉酒,並且感到不適,因此不知道為何被告的兒子有此提議,亦不知道他何時離開房間,留下她與被告獨處。

她續回憶道,當時房內燈光昏暗,被告拉她的手,示意坐下,並突然親吻她的嘴,又用手掃她的左邊胸部約5至10秒。她隨即推開被告,但被告再親吻她的嘴,並再用手掃她左胸約10至15秒,又問她有沒有男朋友。

X當時感到恐懼及驚慌,遂稱「我有朋友會接我」,隨即離開房間。其後她在被告的家傭陪同下,離開被告住所,慌忙間遺下手機。當晚她返回大學宿舍後,向一名友人哭訴自己被非禮;友人隨即替她向被告取回手機。

X又供稱,案發翌日,被告提出以20萬元年薪聘請她為兒子補習。X則向被告提出非禮指控,被告聞言卻含糊其辭,「不置可否」,令她感到受辱,認為被告只是「想用20萬掩飾非禮我呢件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24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