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控警阻採訪 官擬原則性裁斷

記協控警阻採訪 官擬原則性裁斷

【本報訊】香港記者協會不滿警方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惡意阻撓採訪,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法庭昨進行指示聆訊。法官表示,有意將本案中投訴警方執勤時沒有展示編號以及欠缺有效投訴機制等問題,與之前三宗性質類同、已排期明年3月聆訊的案件合併處理。至於警方有否責任協助傳媒採訪一事,法官坦言,若要就此逐一處理警方阻撓記者採訪的個案,或需數年時間,認為應從原則性方面作出裁斷。

法官周家明昨指,申請人記協在本案中,主要投訴警隊沒有履行工作守則中指明要協助並配合記者採訪的責任。

周官稱,記協所作指控包含大量記者投訴個案,其中13宗記者採訪時遭警方阻撓的個案,涉及事實與證供爭議,法庭若要逐一處理或需數年,相當耗時。法庭認為,對於警方有否責任協助傳媒採訪、配合採訪的程度和範疇等議題,宜以原則性角度處理。

警無展示編號 四案合併處理

記協對此表示同意。律政司一方則指,現有機制中的監警會及投訴警察課已可處理相關投訴,投訴人亦可以民事方式提出訴訟,認為司法覆核並非合適處理方法。

至於記協關注警方執勤時沒有展示警員編號和委任證,以及政府就警方執法問題欠缺有效投訴機制,由於爭議點與早前三宗案件性質類同,周官認為或可將四案合併於明年3月27日處理,稍後將通知相關案件與訟各方。

另外,警方本周一提出全新的警員識別方式「行動呼號」,執勤警員會在制服上佩有白卡,以供識別。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要求警方就此提供更多資料,解釋新方式如何符合易於理解、辨識和記憶的基本原則。
案件編號:HCAL2915/19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