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女法醫引領全民fact check 一日未化灰一日有線索

【抗暴之戰】女法醫引領全民fact check 一日未化灰一日有線索

【抗暴之戰】
浮屍滲血、緊握拳頭膠紙封口、10日變枯屍、15歲少女不尋常自殺……幾個月來多宗懷疑「被自殺」案件疑點重重,人人望炒車。制度公義崩壞下,港人依然人心惶惶,惟有自行查案尋找真相。「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是法醫人類學家李衍蒨(Winsome)的科學精神,她最近在網上撰文助網民fact check屍體發現案疑點,曾在美國法醫科工作的她,不諱言香港法醫制度有改善空間,同時希望大眾查證消息時莫失去理性,從了解如何行使自己權益開始,明白有可為有可不為,方能走出迷霧,貼近真相,保障自己。

李衍蒨Winsome

Winsome雖然不是政府法醫,但跟香港法醫界朋友有不少交流,因此對這界別的制度及文化有一定認知。

法醫人類學及鑑證科學研究碩士
•曾於東帝汶、波蘭、索馬里蘭、塞浦路斯等地擔當法醫人類學家及顧問
•著作包括《屍骨的餘音》及《屍骨的餘音 2》

「因為一個笑容、一條門牙罅,他找回失散了30多年的弟弟。」某年在非洲索馬里蘭進行戰爭罪案調查時,Winsome偶然掘到30年前的骸骨,肉身已成灰燼,惟有憑死者上顎骨及門牙間的隙縫,讓一名戰後跟弟弟失散的哥哥,辨認出失蹤多年的手足。

透過骨頭找回死者的身份,對Winsome來說一點也不陌生,但每一次她依然震撼,也支持她一直往來世界各地,到曾發生空難、自然災害、戰爭的現場,透過鑑定骨頭,找回遺體的身份,歸還給家人。「對死者尊重很重要,不能因為死了就讓它結束,在生的人亦需要一個答案。只要能幫助更多在世和死去的人,我都會去做。」

「用專業 幫助灰心迷茫的人」

兩個月前,她完成在塞浦路斯的挖掘工作,回到香港後,除了寫書、遙距進行學術研究,也跟香港人同度一個抗暴之夏。同悲同喜,齊上齊落,目擊制度暴力、警察濫暴、公權傾斜、疑被自殺的案件鋪天蓋地,難以fact check,社會籠罩着前所未有的不安和無形恐怖。法醫職業訓練令Winsome習慣理性抽離,但面對動盪時局,她明白港人的無力感,頻頻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支援及諮詢,在專頁寫文fact check「被自殺」案件,以科學醫學知識及法醫專業,協助大眾理解屍體發現各種現象,「想用自己專業,幫到現在灰心迷茫的人。」

發生兇案或案件後,警察會首先到場劃封鎖線搜證,作初步調查,消防處亦會派出救護車為傷者進行檢查評估,如證實傷者已死亡,就會交由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搜證、套取死者指紋掌紋、提取DNA樣本等,並尋找目擊證人,確認死者身份及通知家屬。一般而言,警察必須仔細觀察現場有沒有可疑之處,初步調查後決定案件是否有可疑。

現場調查工作完成後,便會召喚食環署的屍體處理組到場撿拾遺體,直接送去公眾殮房。政府法醫會進行驗屍確定死因。「警方做的調查是另一份報告,屬初步判斷,某程度斷定警方是否繼續查下去;死因報告、解剖報告則來自法醫,兩者調查方向,切入點不一致時,會出現結果不脗合或有爭議的情況。」當這種情況出現,死因裁判官及死因庭就是最公平的平台,把雙方的證據放上枱討論,「死因裁判官絕對是守尾門的。」

確認無需再搜證 法醫方還屍

Winsome指,遺體經法醫驗屍後,一般會在殮房存放一個月,食環署會在申請人遞交火葬申請翌日起計算15天內提供火化時段,不少情況在死者已火化的一至六個月後,死因庭才會裁定死因。

「以調查角度來說,屍體是很重要的證物。」這證物如由法醫科做解剖,要由法醫確認無需再倚賴屍體搜證時,就可以歸還給家人舉行葬禮,部份遺體要進行至少需時三至四星期的毒理科測試,甚至更久,也有機會在未拿到測試報告前屍體已歸還火化。「若屍體火化後才召開死因庭,就需倚賴死因解剖報告,包括負責解剖的法醫,解剖時拍下的所有相片,所有跟屍體有關、搜證時的證據,都會呈堂。當失去了屍體,就只可倚賴報告。」

Winsome在災難現場透過挖掘和鑑定骨頭,找回遺體生前身份,歸還給其家人。

出於對死者的尊重,Winsome認為有必要弄清死者的死亡原因。

Winsome認為解剖過程是跟死者的對話時間,法醫親自操刀,能了解死者經歷過甚麼。

香港有17位政府法醫,隸屬於衞生署,另外中大和港大醫學院都有法醫科,則不屬政府轄下。在英國攻讀法證學及鑑證科學研究碩士的Winsome,曾在美國法醫科工作,由於她並非香港政府的法醫,沒法在香港體制中從事法醫專業。雖然如此,她跟香港法醫界朋友有不少交流,因此對此界別的制度及文化有一定的認知。作為非體制中的旁觀者,她觀察到美港兩地法醫制度之別,有感香港制度有一定改善空間。

現場搜證 有助了解「為何會死」

「其中一個可改善的地方,就是法醫不會親自操刀這一做法。」Winsome解釋,美國法醫會親自落刀解剖,香港「操刀者」為殮房技術員,法醫擔當的是檢驗病理、監察驗屍的角色,「殮房技術員負責落刀解剖、協助法醫縫合屍體;法醫負責將技術員落刀後得到的屍體內臟,檢查有沒有病理痕迹。」Winsome將解剖過程,理解為解剖專家跟死者的對話時間,法醫親自操刀,能了解死者經歷過甚麼,凡事要看整體,才知道會否錯過了甚麼,由零開始自己觀察、檢驗、分析,結果亦較全面。

而另一區別,亦令Winsome感到驚訝。「美國法醫會親自前往案發現場,我工作的法醫科,每晚至少兩個法醫on call,有些當晚出外工作完,回到lab沒有休息要直落工作。」由法醫親身觀察兇案現場,不只倚賴另一方調查單位的搜證,「醫學或法醫科可以告訴你『這個人如何死』,但不能告訴你『他為甚麼死了』,而『為甚麼』很倚賴你如何做驗屍以外的調查。亦因為這樣,我喜歡外國法醫跟法證科交流的感覺。」香港法醫反而少親身到現場,一般屍體處理,都是由食環署的屍體隊處理,「老實說,其實我也蠻surprise分別這樣大。」

不得不承認,太平盛世總是容易蒙蔽世人對現狀的反思。Winsome眼中的香港人太倚賴制度,一切正常時不覺有異,當有事發生,或身邊有人意外離世,卻不懂如何行使自己及死者權益。死亡似遠還近,其實每一刻也做好準備,才能保障自己及身邊人,尤其是一般人都忌諱談及的「屍體權益」。

「若認為死因可疑,最理想是第一次由衞生署轄下法醫解剖前,申請港大醫學院的法醫科教授當場監察。假設在首次解剖後才覺有可疑,可向相關單位申請做二次解剖,二次解剖同樣需由港大醫學院法醫科教授進行。屍體火化後,家屬仍對死因有懷疑,可以申請取回法醫報告,由港大的法醫科教授,以專家證人身份重新審視報告。」亦有一個較少港人知道的做法,「屍體火化後不是立刻變灰,燒完出來骨頭全是骨碎,在骨碎磨成灰前,可申請由熟悉骨頭的專家(例如法醫人類學家)檢驗,他們可靠骨頭碎片告訴你依然看得到的特徵。但謹記必須在火葬前提出申請,如果已成骨灰,則無法做到任何鑑證技術。」

沒有習慣生離死別,Winsome依然冷靜而溫熱,「每副遺體都是故事,都教會我一些事。提醒我何以在這裏做這些事。」

911遇難者 18年後確認身份

美國911事件,上周鑑定了第1,654位死者的身份,即使過了18年,每一年都收到一兩個屍體或死者被鑑定的消息。德國納粹奧斯威辛集中營,醫學實驗、毒氣室、囚禁虐待猶太人的歷史已為人所知,當中很少人提到性侵犯的事件,最近一個月一名當時慘被性侵的女子,多年過後終於鼓起勇氣說出經歷。「傷害減少了嗎?當然不會。但她說出來代表這件事曾在歷史上發生過,對於那些因為這種傷害而輕生、喪命的人,其實正是他們找回公義的時刻。」Winsome眼神堅定說。尋求公義和真相,並不由時間量度。

一般墮樓事件中,屍體沒血流出是不正常的情況。

詳細還原時序很重要,可協助大家知道事件中間出了甚麼問題,理性尋找下一步線索。

網上常見問題

Q:墮樓無血正唔正常?
A:一般墮樓事件來說,沒血的話是不正常的,因為墮樓衝擊力會令屍體血管爆開。墮樓去世的屍體屍身呈紫色亦不尋常,屍體發紫及出現屍斑是因為內在組織自我分解和腐爛,出現這種變化需要一段時間。

Q:傷口是死前或死後造成?
A:死後(一般超過72小時)造成的骨折,傷口邊緣跟將餅乾掰開的裂口相似,較不工整及粗糙;死時造成的骨折,骨頭跟掰開一塊朱古力邊緣的潤滑程度相類似,因為骨頭仍有水份、有機物質及骨膠原。

Q:十日變枯屍?
A:翻查文獻,其實是可以的。一具屍體變化程度的多樣性可以很大。屍體腐化受溫度、濕度、空氣及是否有跟動物昆蟲接觸而影響。屍體暴露於空氣及高溫下,腐化速度可比已埋葬或防腐的快2至4倍;也有機會因為直接暴露於太陽下而木乃伊化,如果遺體身上有衣物,會加速木乃伊化的過程,因為衣服會協助帶走水份。

公眾可做甚麼

密集式的屍體發現案,令踏入全民fact check年代,有人開post查案,有人重組案件時間線,有人到現場重組案情,Winsome佩服連登網民及市民查案的仔細程度,但在網上也容易散播未經求證沒有根據的消息,易陷入道聽塗說的謠言黑洞。大膽假設,開了很好的先河,但求證過程要更理性謹慎,才能仔細求真,或找到有相關研究的人發放知識。以下是Winsome認為大眾亦能做到的事:

·影相記錄傷勢
這非常重要,尤其要拍到可呈上法庭、被接納為呈堂證物的照片。相片不起格是最大原則,不建議zoom in拍攝,拍傷口必定要有比例,影環境就要拍到見到環境設置如何、背景清晰的照片。

·走進案發現場
以自己能力及安全情況下去案發現場,觀察環境有沒有不脗合、不尋常及不合理地方。例如如果有人從高處墮下,跌下地方有很多晾衣架,而死者沒有傷痕。這些環境證據已很有效,接着看有沒有辦法找到更多證據,小心求證。

錯誤:這相片三個傷口都拍得非常清楚,但沒有比例尺,不知道傷口有多大多闊。

正確:照片清晰說明發生甚麼事,例如有不同層次的傷口、中間有燒傷痕迹,如果要拍較好法證照片,最好有近鏡,另補一張整體照,例如拍到整隻手或者半隻手。

記者:王秋婷
攝影:林亦、盧君朗、洪輝進
部份圖片由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