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7.27元朗被捕 還柙7日撤控

學生7.27元朗被捕 還柙7日撤控

【本報訊】元朗7.27有近30萬人上街示威,抗議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以及「警黑勾結」。當日有四名青年被指在Yoho Mall附近藏有氣槍及瑞士軍刀等物品,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首次提堂時,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他們在場出現目的「呼之欲出」,拒絕讓被告保釋,四人還柙7天後成功向高院申請保釋。案件昨再訊,控方突然申請撤銷起訴其中一名19歲青年罪,坦言他與另外三人的指控沒有關聯,但反對賠訟費。辯方則指青年並不認識其他被告,當日只是在路上碰見他們,並商討如何離開現場。蘇主官最終下令控方支付訟費。

四名被告依次為翁偉成(25歲,學生)、朱梓雲(23歲,文員)、朱俊愷(18歲,廚師)及廖栩鋒(19歲)。各人原面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們於7月27日在元朗朗樂路犯案。據了解,昨獲撤銷起訴的第四被告廖栩鋒於8月的大學聯招放榜中,獲排首志願的中文大學取錄。

控方須賠訟費

控方昨申請修改第一至第三被告的控罪,新控罪的內容刪減了首兩名被告攜有的某些物件,包括打火機、摺合式軍用刀等;惟二人仍被指藏有伸縮棍、雷射燈、彈叉和一包鋼珠。第三被告的控罪則改為管有仿製火器,原被控管有氣槍連充氣罐、一袋BB彈及三個彈匣,現只管有一支氣槍。案件押後至12月9日再訊,三被告續准保釋。

另外,控方決定撤銷起訴廖栩鋒,但反對賠償訟費。控方指當時警方看見四人為伍,並於晚上10時多出現於案發現場,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四人。蘇官問控方,廖是否與另外三人的指控有關聯;控方答稱沒有,並承認沒有指控被告非法集結。代表廖栩鋒的律師文浩正表示,廖未有自招嫌疑的行為,警誡下已表明不認識其餘被告,亦不知道三人攜有控罪上列明的物件。案發當晚,廖看見三人經過,遂一起討論如何乘搭交通工具離去。至於原本控罪中指廖藏有萬用刀,文律師直言此乃尋常物品。裁判官最終下令控方向廖賠償訟費。
案件編號:FLCC3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