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戶拒按《約章》午夜熄燈

光污染戶拒按《約章》午夜熄燈

【本報訊】為減少光污染,政府於2016年推出《戶外燈光約章》,惟光污染的投訴自《約章》實際以來卻一直有增無減。環境局現正就進一步規管光污染進行公眾諮詢,諮詢期至月底結束,有環保團體表示,雖然政府報告高達99%的簽署機構在2017年及2018年均有在指定時間內遵守關燈承諾,然而由於真正導致光污染的店舖並沒有響應約章,經實地調查後發現在最多光污染的地區,午夜12時後的熄燈率只有大約七至八成。

重災區熄燈率僅約七成

環保團體綠惜地球於收到最多光污染投訴的西洋菜街及港島維港沿岸地標建築進行兩次實地調查,發現兩個地方在午夜12時後的熄燈率分別只有74%及78%,綠惜地球項目主任劉兆朗表示,真正光污染戶如位於西洋菜街家樂坊的H&M雖有簽署《約章》,但H&M於午夜12時後沒有熄燈,另一些污染來源如港島招牌國酒茅台沒有簽署約章,反映屬自願性質簽署的約章並無法有效約束。

《戶外燈光約章》邀請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及負責人,在晚上11時或午夜12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燈光,至今有5,000單位參與,政府報告指99%參與者有根據約章建議按時熄燈。劉兆朗質疑,由於簽署單位包括中小學、NGO、環保組織,本來就沒有大型戶外燈具,以上數字並不能反映實況。
■記者李雨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