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醫生酒駕 醫委會發警告信

瑪麗醫生酒駕 醫委會發警告信

【本報訊】瑪麗醫院麻醉科副顧問醫生俞錦瑩2016年10月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酒後駕駛罪名成立,被判罰款5,300元及停牌一年。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向她發出警告信,其專科資格則由醫委會轄下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另行處理。

案情指俞錦瑩2016年8月6日早上9時半於黃竹坑道駕駛私家車時,速度為每小時62公里,高出該路段每小時50公里速度限制,隨即被警方截停並接受呼氣測試,結果發現酒精含量超標。俞錦瑩在2016年10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同月28日被判停牌一年及罰款5,300元,並需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專科資格由轄下委員會另議

代表律師指被告對事件感後悔及慚愧,過去三年承受巨大精神壓力,她在被定罪後一星期11月4日已馬上通知醫委會,過程合作,又指俞當時父親患肺癌,心情低落,事實上她在事發當日早上並沒飲酒,而是前一晚與兩名友人共飲一瓶酒,早上感不適正打算到醫院求醫,未料酒精測試會超標,她對結果感到驚訝,故現時晚上飲酒後翌日早上已不會再駕駛。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蔡堅表示,酒後駕駛是嚴重罪行,作為醫生應知道其罪行所帶來影響,委員會接受被告醫生表現有悔意,事後亦有採取改善措施,相信重犯可能性低,故向其發警告信,至於其專科資格則由醫委會轄下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另行處理。
■記者王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