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與丁有康 - 馮睎乾

陳同佳與丁有康 - 馮睎乾

在台灣殺掉女友的陳同佳,上星期以萬眾矚目的姿態出獄後,即成了中陰身一樣的存在,在香港逍遙法外,投案遙遙無期。他到底有什麼下場,我不知道,只想起三十年前另一位深入民心的「殺人犯」丁有康。

一九八九年《義不容情》熱播,劇中由溫兆倫飾演的丁有康,喪心病狂,先為了追求富家女馮美欣,在馬來西亞殺害女友趙加敏及其腹中胎兒,其後為掩飾罪行又殺掉養母雲姨,冷血程度跟現實的北京屠夫不相伯仲。由於兩宗命案俱在大馬發生,而香港跟大馬沒有引渡條例,所以丁有康就像陳同佳一樣,心情不好不投案,心情好更加不投案。

一手培育出丁有康這頭怪物的丁有健,發現弟弟的罪行後,決心復仇。丁有健沒寫信給港督求助,要求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反而用自己的方法「私了」,結果引狼入室,弄得天翻地覆,最後還要賠上親友幾條性命,才把康騙到馬來西亞受審。本來只有兩名受害人,但為了「引渡」丁有康,丁有健反而間接害死更多的人,包括自己的兒子和老婆。

丁有康和陳同佳,越想越覺得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康在異地殺掉女友,一屍兩命,陳同佳亦然;康侵吞妻子身家,陳同佳則盜用女友的錢;兩人都曾坐牢;出獄後,康有一段短暫的富貴,現在陳同佳一放監就出入豪宅。為了引渡今天這位「丁有康」,香港也被弄得天翻地覆,無數人因而喪失性命。回想起來,《義不容情》簡直是三十年後香港的預言,也是寓言。

如果丁有康的化身只是一個陳同佳,這個世界應該很美好。不幸的是,三十年前的丁有康,本來就是殺人政權的鏡像,兩者相同的不單是滿手鮮血,更在其扭曲的價值觀──為了榮華富貴,任何人的性命都可以犧牲,犯了什麼錯也振振有詞。如果丁有康只是一個人,那還有引渡受審的希望;但如果丁有康是一個政權、一個國家,要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就可能需要成千上萬的人死去,甚至無數城市的陷落。

這個享受了三十年富貴的丁有康,我們永遠不要忘記,也永遠不要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