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警涉冒上司簽文件探女囚

反黑警涉冒上司簽文件探女囚

【本報訊】灣仔警區反黑組偵緝警員涉利用假冒上司簽名的警察便箋,以公事為名探訪還押懲教院所的哥倫比亞籍女友人,其後改以親友身份再探女方;女懲教助理發現紀錄有異,向上司匯報,因而揭發事件。警員不認罪,案件昨開審。

被告張嘉諾(43歲)面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及兩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虛假文書罪。一級懲教助理馬麗莎供稱,被告曾於2017年1月11日和25日,及11月24日到大欖女懲教所,要求公事探訪被還柙的哥倫比亞籍女子Galvis Silva Paola Andrea。根據控罪,被告在一月兩次探訪時,使用兩張據稱由被告上司即高級督察何惠文簽署的假便箋。

涉案哥倫比亞籍女子2017年1月初因一宗信用卡騙案被還押大欖女懲教所,2月底一度獲保釋,至11月因違反保釋條件再被還柙。

上司否認插贓嫁禍

何惠文昨供稱,涉案便箋內容不是他草擬,簽名也非出自他手筆;其中一張便箋亦將另一偵緝警長列作探監警務人員之一,惟該偵緝警長案發時已被調離何的隊伍。

然而辯方呈上被告前年1月的探監報告,寫上被告會見線人「Paola」,並寫上探監後已將會面內容告知「本隊主管」。辯方盤問何時,指被告早在探監當日已交報告給他,何稱不確定此事,對「Paola」這名字「冇記憶,冇印象」。及後何稱,直至去年12月本案主管告知他有該份探監報告,他才得知由他負責保管的檔案內有該份探監報告。他否認因得悉被告「出咗事」而劃清界線,亦否認插贓嫁禍給被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1082/19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