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執勤警員拒展示委任證或編號,濫暴濫捕無後顧之憂,引人詬病。警方昨稱,警員制服上佩有白色硬卡,標示警員獨有行動呼號,可作辨識警員身份之用。民權監察成員沈偉男質疑,行動呼號是自行印刷,與官方委任證不同,且不符合警例要求,亦增加民事索償困難。
怨公眾放大警過失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過去一周部份警員制服上有一張由警方官方派發的白色硬卡,標示獨有行動呼號,例如「PTU A1 1/1」,代表其所屬部隊、小隊及崗位,在參與行動時分派。
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指,行動呼號功能與警員編號均可辨識警員身份,但推展至其他部門則未有時間表,因呼號獨有,不可隨意安排,「大家要體諒要做好新機制要花時間。但我唔夠膽應承大家一個月、三個月內做到」,並稱警員只要在編制內,便可提供呼號。
汪批評公眾放大警員不展示委任證的事情,「大家去將呢件事放大,問點解警方冇做到,不如大家諗一諗,當你做十幾個鐘,每一日同事仲要擔心被起底,小朋友返學驚有其他事情,屋企出入都驚唔安全,但同事每一日仲做緊嘢,你哋又會點樣面對個困難呢?」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刑偵警員正處理行動呼號,但相較有陣式位置的軍裝警員,處理較困難。
民權監察成員沈偉男質疑,呼號不能與委任證相比,因為後者是警務處發出的正式文件,較難自行製作,「之前見到個白卡紙攝埋黑色邊度,睇唔到後面嘅號碼」,記憶上亦有困難,展示卡紙亦滿足不了警例要求,且投訴人不知警員身份,造成民事索償困難,擔心警方拖延全體發放呼號,刻意留有空間讓部份警員不佩戴。
事實上,本報翻查周日警方在九龍執勤的照片,發現很多警務人員均無展示委任證、編號及呼號,即使制服上有展示委任證的位置,也是一片空白。
■記者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