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禁止任何人士對警員「起底」,獲法院發出臨時禁制令。惟社會質疑禁制令與現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職能重叠,甚至擴大警權,變相設立辱警罪。私隱專員黃繼兒承認,臨時禁制令涵蓋範圍較《私隱條例》更多更廣,承認執行上有一定困難。
黃繼兒在無綫節目《講清講楚》上表示,高院發出的臨時禁制令,較現時《私隱條例》涵蓋範圍更多、更廣。他解釋,條例訂立時僅針對有人員離開機構前未獲機構或老闆同意將客戶資料取走,當時未有起底出現。
4個月接2,370宗投訴
黃繼兒表示,公署自6月中至今收到2,370多宗有關起底的投訴,情況越趨嚴重,形容網絡起底已經「武器化」。政府僅為警員申請禁制令,並非保障所有被起底者,黃繼兒指難以揣測原因,稱司法程序仍未結束不便評論,但相信當局會解釋。
黃繼兒承認,現行網絡制度沒有實名登記,起底者可用普通或假名登記,即使有IP地址、電腦登記地址也未必找到真實起底者。現時暫存的13個起底平台,僅有兩個身處香港,故不論禁制令或《私隱條例》,在執行上仍有一定困難,建議要加強國際合作,制訂多邊互助機制。
■記者羅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