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車廂內進食、手機「煲劇」外放聲音、車門關閉後仍扒門……這些內地廣為詬病的行為將被列入「乘客行為黑名單」了。交通運輸部發佈管理新規定,新措施將於明年4月1日起施行,但當局並沒有說明懲處辦法。
禁攔截列車 強拉車門
交通運輸部這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列明影響營運安全的10類被禁行為,及影響秩序的七類行為,要求乘客在疏散時跟從工作人員指揮,提倡文明乘車。10類被禁行為包括:攔截列車,提示警鈴響時強行上下列車,車門或月台門關閉後強行拉開車門;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車站、列車內吸煙,點燃明火;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等。
其餘七類需約束行為包括: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劃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推銷產品,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騎平衡車、電單車、單車,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等,躺卧或踩踏座位。《辦法》亦要求車站應設置無障礙廁所、嬰兒護理台,以及設置自動提款機等。
觀察者網/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