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團體接通知 練跑要問准警方

運動團體接通知 練跑要問准警方

【荒謬要求】
【本報訊】「散仔」治港之說廣傳,特首林鄭月娥「唯一資產」到底有多囂張?或許跑友感同身受。有跑會負責人向《蘋果》表示,近日收到警方通知,所有在公眾地方進行的跑步訓練,均需在七天前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跑會一度把活動改稱「祈禱會」,惟不少參加者仍被嚇怕,退出訓練。
記者:羅繼盛

本地跑會「香港長跑網」逢周四在馬鞍山運動場進行跑步訓練,參加者於活動後再到區內餐廳用膳。負責人Alan指,由於活動費用全免,參加者可即場報名且名額不限,參加人數最高峯時多達60多人,每周活動照片會上載至網站和facebook專頁。

不少跑會都在運動場等公眾地方進行練跑,參與者每每數十或更多。 謝榮耀攝

逾30人參與要申報

Alan稱,日前收到警察交通總部聯絡,稱欲了解跑步活動內容,其後收到警察牌照課來電和發出的電郵,聲稱收到交通總部轉介,提醒該會根據《公安條例》,任何在公路、大道或公園舉行,而出席人數超過30人的公眾遊行,主辦團體須最少七天前以書面方式,由組織人或其代表親自交予警署,知會警務處處長有關活動。

警方聲稱,即使在運動場練跑,也要向警方提供時間、路線和活動後聚餐的地點。Alan遂向警方申報周四(24日)晚、預計約50人參與的恒常跑步活動,並提供活動後用膳的地點,惟至活動當日仍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Alan情急下一度打算把練跑活動改稱「祈禱會」,更向已報名者稱:「用邊個宗教請自行決定!」最終有參加者因擔心誤墮法網而缺席,出席人數剛達30人,毋須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香港長跑網」去年曾舉辦約200人參與的跑步活動,Alan也曾主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但當時警方口頭表示,警方其實沒有興趣知道這些體育活動,申請與否也不要緊。Alan對警方的要求不明所以,其跑會每年舉辦大小不同的跑步活動多達300個,其他收費跑會數目更多,若應警方要求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將大幅增加各會的文書工作。他笑言政府本應鼓勵跑會等體育團體多辦活動,消耗市民精力來「維穩」,現在卻背道而馳,「真係唔知佢哋諗咩」。他認為,跑步活動本身風險甚低,警方不予批准的可能性很低。《蘋果》曾向警方查詢要求跑會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原因,以及至今共聯絡多少個團體,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林卓廷:天大笑話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警方的要求極度荒謬,完全無法想像和接受,「真係一個天大的笑話」。他質疑日後市民相約去踩單車,或者警察在公眾地方集訓步操,是否也要先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他相信事件是源於部份警隊中人矯枉過正,所以才會作出如此荒謬的決定「咁搞法咪仲衰過大陸,大陸都唔會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