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五被告向終院申上訴

七警案五被告向終院申上訴

【本報訊】七警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將社工曾健超抬至暗角圍毆,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監兩年。七警及後提出上訴,上訴庭今年7月裁定其中兩警上訴得直,另外五警亦悉數獲得減刑,改為監禁15至18個月。五警早前透過書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庭昨頒下判詞,拒絕批出上訴證明書。據了解,五警已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

現正服刑的五警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陳少丹及關嘉豪昨被押解到庭領取判詞,但五人均沒再結上代表香港警察的三色領呔。

七警案中兩被告早前脫罪,另外五人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資料圖片

辯方稱無母帶不公遭官反駁

上訴方指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再度提出七警打人影片的真確性存疑,以及控方未有提供影片母帶等問題。惟法庭昨頒下簡短判詞,指有關問題已在上訴庭提出爭辯,尤其是關於母帶問題;既然原審時沒有辯方大狀向法庭提出此議題,亦沒申請控方必須提供母帶,這是原審辯方大狀打官司的策略,令辯方可加以利用,到上訴時辯方才指沒有母帶會對審訊造成不公,法庭並不接納有關說法,故裁定上訴方現時提出的問題不具可爭辯性,駁回申請。

上訴庭今年7月頒下判詞,裁定劉興沛及黃偉豪脫罪,因控方從來沒有證人認出兩警,只靠法官認人實屬犯錯。至於另外五警,上訴庭則認為原審法官判刑起點過重,改判監15至18個月。據知當中關嘉豪及白榮斌最快出獄,預計今年12月便刑滿獲釋。
案件編號:CACC38/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