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問病史開藥致病人過敏西醫停牌一月

無問病史開藥致病人過敏
西醫停牌一月

【本報訊】西醫耿光天被指2015年為病人處方抗生素阿莫西林之前,未有詢問病人藥物敏感紀錄,導致病人出現過敏反應入院。醫委會昨判耿一項專業失德罪成,停牌一個月,緩刑一年,並須報讀藥物安全課程。

緩刑一年 須再進修

案情指,2015年5月18日,75歲男病人盧偉文(音譯)因左腳疼痛到耿光天位於藍田的診所求醫。耿診斷病人為左腳急性蜂窩組織炎,並處方兩款盤尼西林類抗生素,包括250毫克裝的阿莫西林,但並未詢問病人是否曾有藥物敏感病史。病人服藥約四至五小時後,接連出現暈眩、胸悶、嘔吐及四肢無力等症狀,翌日清晨經基督教聯合醫院急症室入院,院方紀錄顯示他對盤尼西林類抗生素敏感。病人於同月20日出院,並決定就事件向醫委會投訴。

耿接受調查時指,診症時發現病人2001年曾服用另一款抗生素頭孢氨飇(Cephalexin)而無出現副作用,認為這代表病人沒有對盤尼西林過敏,因此未有再向病人詢問其病史。但控方專家證人報告反駁,頭孢氨飇並不屬於盤尼西林類抗生素,兩者之間的藥物敏感情況並無明顯關連,質疑耿當時的結論有誤。

耿被控一項專業失德,他透過辯方律師承認控罪及致歉。醫委會認為耿忽視病人曾有藥物敏感病史,處方新藥時未有再次確認,單以病人曾服另一款抗生素就認為可處方盤尼西林,做法不合邏輯,故判處其專業失德罪成。辯方求情時指,耿行醫近50年,沒有其他刑事或專業失德紀錄,在今次事件中,他亦主動承認責任。為避免類似過失,耿現在會向每一名病人查詢藥物敏感病史,並交由診所職員再次確認,至今四年內沒有再次出事。

醫委會判耿停牌一個月,緩刑一年,其間須報讀有關藥物安全進修課程。聆訊主席劉允怡表示,藥物敏感反應嚴重程度因人而異,醫生職責在於防止病人誤服致敏藥物,今次事件反映被告對藥物的知識落後及不足,但相信他已吸取教訓。
■記者何家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