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銷售員涉私了途人候審

女銷售員涉私了途人候審

【本報訊】市民本月13日舉行「18區遍地開花」集會,有示威者在旺角聚集並佔據馬路。其間有女途人嘗試清除路障,疑遭示威者用油漆噴臉及毆打。一名女銷售員被指曾扯着事主的頭髮並拖行她10米,另有女子開傘掩護,結果兩人同被控傷人罪,事主後來被診斷尾龍骨有裂傷及肩膊擦傷。案件昨提堂。

女子開遮同被控傷人

被告為旅遊社代理人盧綺敏(40歲),以及朱珮賢(42歲),同被控俗稱「傷人19」的傷人罪,指她們本年10月13日,在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對何潤姿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撿取閉路電視與媒體拍攝的片段,索取事主的醫療報告及拘捕其他相關人士。

控方指事主曾移開由示威者築成的路障,遭示威者辱罵及拳打腳踢;其間有人開傘遮擋傳媒鏡頭,事主隨即被人噴黑油。盧及後拉着事主的頭髮拖行10米,朱則開傘掩護。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惟要求被告禁足旺角一帶,並於晚上宵禁。辯方表示,盧在警方誘使情況下作招認,將會爭議其口供的自願性。

盧的案件押後至12月3日再訊,准以1,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向警署報到,但不用守宵禁或禁足令;仍留醫的朱則押後至10月29日,待她出院應訊。
案件編號:WKCCC4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