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正當建制派不斷要求押後下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之際,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選舉事務處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成立「危機管理委員會」,就選舉當日一旦出現騷亂、暴力或危害公眾安全的事故,向選管會就押後選舉安排提供意見。民主派召集人陳淑莊指出,任何押後選舉決定必須非常小心及專業處理,不過,危機管理委員會包括政治問責官員在內,擔心他們不能保持政治中立,作出偏頗決定,令押後選舉淪為政治工具。
記者:姚國雄
早前不斷有建制派及左派輿論以反送中抗爭未平息,會令區議會選舉不公平為由,不斷要求港府押後甚至取消區選,不過,民主派指建制派只是怕輸,所以不想選舉進行。政制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根據法例,特首、選舉管理委員會或投票主任認為選舉若出現騷亂、公開暴力或危害公眾安全的事故,或選舉、投票受到妨礙、打擾、破壞,可以押後選舉、投票或點票。
至於政府成立「危機管理委員會」,將由選管會主席、委員及官員組成,文件指出,選舉當日一旦出現騷亂、暴力或危害公眾安全的事故,危機管理委員會可以就上述事故而押後選舉向選管會提供意見,危管會主席由選管會主席出任,核心委員包括選管會成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總選舉事務主任、民政局代表等,增補委員包括多個政策局的首長級人員,警務處亦榜上有名。翻查資料,危管會並非新鮮事物,以往選舉也曾成立。
文件又指出,如果選管會認同危管會的評估,會向特首建議押後整場選舉。至於押後的安排,政府指出,投票可押後至投票日當天較後時間開始或押後至另一日,按照法例,押後的日期必須為原本投票日的14日之內,按照一貫做法,選舉事務處會安排原定投票日的下一個星期日、即12月1日進行。
局長任委員 議員憂偏頗
如果在同一日進行投票,調整或延長的投票時間不應超逾午夜12時,所以押後時間不能超過1.5小時。假如投票尚未開始便須押後至另一日進行,文件指投票時間應維持不變,即由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但若已經開始的投票須押後至另一日進行,則會在原本投票日中止投票的同一時間恢復投票。
民主派召集人陳淑莊認為,危機管理委員會的成員由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員、政治任命官員組成,質疑他們能否客觀地評估當時的情況作出專業決定,「我哋好擔心受到政治運作嘅情況,亦好擔心政治任命官員不能保持政治中立,會有偏頗,既然有咁嘅關注,佢哋作出(押後選舉)決定要非常小心同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