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周日九龍大遊行後爆發警民衝突,從事展覽場地搭建的年輕工人疑在旺角向警車投擲汽油彈,瞬即在五秒內遭身旁防暴警員制服拘捕。他被控蓄意縱火罪,和另一名也是昨日提堂、被控在10.21掟水樽襲警的無業男子一樣,兩案控罪均把涉案警員隱名,只保留警員編號甚或乾脆稱為X。縱火案辯方表明反對隱名。
縱火案被告鄺文浚(22歲)留醫至昨日出院被帶上法庭。控罪指他10月20日在旺角道與彌敦道交界用火損毀警車,並罔顧會否因而危害警員X的生命。據悉X坐在警車司機位,沒有受傷。
10.21襲警案 無業男准保釋
控方申請將涉案警員匿名處理及押後答辯,辯方反對匿名,裁判官嚴舜儀亦指過往未見過這類申請,「係近排先至陸續留意到,我席前都有好幾個咁樣類型嘅案件」。裁判官拒絕保釋申請,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被告續還柙。控辯雙方須於下次提訊前交換隱名申請理由及反對理據。
襲警案則發生於10月21日,即元朗站白衣人7.21恐襲後三個月,當晚有市民在元朗大馬路一帶聚集堵路抗議「警黑勾結」。報稱無業的被告李梓豪(24歲)被指在警員制服示威者期間,在鳳攸北街向督察掟一個注滿1.5公升水的水樽,
督察右手刮傷,即日出院。
青年被控襲警,控罪僅列出受傷督察編號19348,沒有姓名。青年保釋至12月19日再訊,其間須宵禁。
另外,9月7日有示威者在港鐵沙田站聚集,疑有人包圍及揮雨傘追打警員。涉嫌身處現場、報稱職業是活動策劃員的被告謝嘉綸(42歲)被控參與暴動,昨提堂後獲准保釋,但須宵禁及禁止踏足沙田站50米範圍,12月10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2597、TMCC2079、ESCC23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