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准未補價屋苑整戶出租

房協准未補價屋苑整戶出租

【本報訊】房協昨公佈「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改善措施,容許合資格的未補價單位業主,將整個單位或睡房出租予正輪候公屋最少三年的申請者,涉及房協及房委會轄下逾35萬個未補價單位。計劃將於下月18日開始接受合資格業主申請,租戶則可於今年12月申請。

房協去年9月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容許未補價單位的業主將睡房分租予正輪候公屋人士,惟計劃反應差,至今未有成功配對個案。至今年7月房委會通過以試行形式加入出租計劃,改善後房協容許合資格業主出租整個未補價單位或個別睡房,兩房或以上單位業主最多只可租予兩個租戶。計劃也與社聯合作,社聯以二房東身份委託認可社會服務機構或社企協助業主分租單位及為租戶提供支援;房協也會設立網上資訊平台,為業主及租戶進行配對。

租戶須輪公屋滿三年

合資格業主需擁有該單位業權滿十年或以上,並屬未補價單位,業主亦須於租約內聲明單位沒有違反《建築物條例》等命令。租戶則需持有有效房委會公屋申請書編號並獲登記達三年或以上的一般申請者,或持有已登記達六年或以上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公屋至獲發此計劃的租客證書當日均須符合公屋資格,在港沒有住宅物業。

合資格業主下月18日可申請,而租戶的申請則12月展開。房協指業主及租戶取得證書後,可透過物業代理或網上平台配對;標準租約為期兩年,租金由業主和租戶協議釐定。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稱,容許出租整個單位可增加吸引力,但批評當局未有為租金封頂,而租客資格「太辣」,令受惠人數有限。
■記者譚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