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男車長在葵芳站外用露出鏡頭的特製電腦袋,企圖偷拍女士裙底,遭便衣警員發現並拘捕。車長警誡下稱:「我因為鹹濕,先自己整呢個袋去偷拍人哋裙底,對唔住。」車長早前承認企圖有違公德罪,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昨判罰被告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車長鄧怡南(27歲)原被控17項有違公德罪,惟控方早前撤銷其中16項控罪,並將餘下控罪修訂為企圖有違公德罪。
妻求情:認識夫真正一面
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4月23日在葵芳站E出口天橋犯案。至於被告原本被控的有違公德罪,內容分別指他於同月2日、10日和23日犯案,地點包括葵芳站E出口天橋、港鐵站內、港鐵車廂、購物中心以至街頭。
辯方早前求情指,犯案令被告感羞恥,事後主動尋找心理輔導,並即時向當時女友、即現時妻子坦白。辯方呈上被告妻及輔導員撰寫的求情信。其妻信中透露,本案引致關係危機,令她真正認識被告壓抑一面,並願意原諒他,甚至在案件未完前與他結婚,交託一生。
案件編號:WKCC3004/19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