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案是繼律政司要求頒令禁止滋擾紀律部隊及警察宿舍後,近日第二宗要求法庭保護警察安全的案件。法庭昨進行指示聆訊。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昨一度要求一周內開審,後來突然改口,不再堅持於11月24日今屆區選投票日前審理,最終法庭排期於12月16日同時處理許可申請及正審。
協會由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代表陳詞,一度要求在本月內、即未來一星期盡快開庭,理由是警員面對重大起底風險。法官周家明反問,上訴庭判詞已稱暫無證據指有人透過查閱選民登記冊對警員起底,協會亦已取得臨時禁制令限制查閱,質疑本案有何急切性。
法官短暫休庭考慮後再開庭,此時協會一方突然不再要求於投票日前審理本案,並指現有機制可處理涉及選舉不公的投訴,不公風險並非無可挽救。法官亦指即使下周開庭,法庭仍需時考慮判決,屆時選舉工作已如火如荼,無論判決結果如何,皆會影響選舉,最終定於12月16日開庭。
另外,因協會並非法人團體,故須將一名與協會相關人士加入訴訟,惟協會擔心該人被起底,要求匿名處理。法庭批准第二申請人以AA作代號。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