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藏汽油彈 司機被拒保釋

的士藏汽油彈 司機被拒保釋

【本報訊】本周日九龍大遊行,警方根據線報,在大埔先後截獲一部的士和一部七人車,懷疑載有汽油彈、油漆等物供示威者使用。兩名司機分別遭起訴,兩案昨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但拒絕讓涉案的士司機保釋。

警誡下稱受僱運送

據悉該司機在警誡下稱有人僱用他運送有關物品去九龍區,他之前亦曾受僱於該人士。報稱的士司機的被告曾偉龍(31歲),被指當日在大埔露輝路近汀角路交界的公眾地方,管有40支汽油彈、三樽汽油及兩個打火器,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據悉警方截停被告駕駛之市區的士時,車內並無乘客。

另一案則涉及報稱電腦技術員的被告張仁樑(34歲),被指同日同地管有五支松節水、16罐油漆、38個車胎釘、10個3M防毒口罩、兩盒口罩、一盒膠手套、三卷保鮮紙、153包生理鹽水、一盒消毒藥棉和一盒消毒紙巾,被控管有非法用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控方引述初步法證意見指,松節水及油漆為製造油漆彈的原料。兩案押後,張獲准以一萬元保釋候訊,其間不准離港及向警署報到。警方仍在調查兩被告是否相識。
案件編號:FLCC470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