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說,水炮車向清真寺門口射水炮,終極目標是為了保護清真寺,這說法似曾相識。記得8·11嗎?警察在葵芳站內施放催淚煙,林鄭月娥事後解釋:「在電光火石間,警察要按現場環境採取行動,保障站內市民安全。」
向地鐵站內市民放催淚彈,終極目標是為了保護市民,現在為了保護清真寺而向清真寺射水炮,也是很合邏輯的事。
然而不合邏輯的,是8·11翌日,林鄭、盧偉聰沒向黨鐵和市民道歉,那今天為什麼向清真寺跪低呢?對於香港最大最惡最正確的「執法部門」來說,此舉非但不合邏輯,更加是天方夜譚。
不久前警隊內流傳一句豪言:「執法要道歉,天方夜譚!」現在只是執法期間,「顏色水」意外濺濕寺門,按警方一貫說法,叫「不完美,但可接受」。然而堂堂特首林鄭月娥,難得出街,居然有salon也不去,反為了這個雞毛蒜皮小疏忽,紆尊降貴到清真寺認錯,叫執法的手足情何以堪?當「天方夜譚」成為事實,譴責特首就是義務了。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先生,為什麼還不教訓林鄭,像當日斥責張建宗一樣?建議你向「光頭警長」劉澤基好好學習:劉警長聽說林鄭曾跟「勇武」進行四小時「深度對話」後,馬上在微博發帖,當着全國網民面前,不點名訓斥特首。他形容「和暴徒深度對話」如果屬實,是「不敢想像」,更連珠炮發反問:「這樣還是法治嗎?我日後怎樣執法?公理何在?」
「光頭劉」夠膽在微博上,越級批評習近平總書記委任的行政長官,充分展現出香港警察的「無畏無懼」。林主席難道不夠劉澤基勇猛?如果你夠膽譴責林鄭,卻選擇默不作聲,即表示你也同意道歉了。知錯能改,是好事。兩個月前犯錯不必道歉,今天則道歉而不必受罰,按此進度,以「重組警隊」為名的大清算,應該不太遙遠。
畢竟,明年有立法會選舉,建制派可以不跟警察割席嗎?相信中央自有分寸。Anyway,我支持「光頭劉」捉緊這一剎那的光輝,繼續「仗義執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