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養惡 - 古德明

高薪養惡 - 古德明

香港黑長官鄭月娥的暴政,動搖了不少深植人心的社會觀念,其一就是「高薪養廉」。英治時代,香港公務員薪水普遍高於私營機構雇員,鮮見貪污,而廉政公署執法不阿,政治上實現了孔子「大臣法(守法),小臣廉」的理想。

不過,香港易手之後,「高薪養廉」逐漸變成「高薪養惡」。中共首先藉口要推行高官問責制,把高官薪水倍增,比英治時代還要高得多,例如行政長官的月薪,目前是五十六萬八千四百元,遠高於臺灣總統的十二萬五千八百元,甚至高於美國總統的四十萬元,其餘高官可以類推。

同時,黑警薪水也非常優厚。例如黑警督察,有中學文憑試及格成績,起薪每月就高達四萬二千六百六十五元;普通警察,連中學文憑試及格成績都沒有,起薪每月也高達二萬四千一百一十元。而據教育大學二零一九年九月公布,其畢業生起薪平均每月不過二萬六千九百七十一元。是做黑警薪水遠勝於做教師,何況黑警還有優渥的福利。

主政者開明,則高薪的確可以養廉,否則只會養惡。試看七月二十一日元朗黑幫出動剿民事件,眾高官據悉事前已獲行政長官鄭月娥面告,卻未見一人提出異議,甚或激於義憤辭職,黑警更是俯首帖耳為獨夫賣力。原因是什麼?孟子說:「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不為五斗米折腰還容易,萬鍾俸祿可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