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即將退休的警長涉嫌於休班期間,在小巴上伸手向前座,對17歲女乘客施以胸襲。涉案休班警長否認一項非禮罪,昨日受審。受害少女於屏風後作供,透露當日上小巴後曾閉目養神,其間感到有人從後摸她的胸側。她轉頭發現被告,被告瞬即閉上眼睛。及後乘坐同一輛小巴的少女父親與被告對質,被告否認並試圖下車,遭少女父親阻止,警方最終接報到場。
記者:廖希呈
被告林忠榕(54歲)涉嫌於今年5月3日晚上,在一輛往屯門方向的小巴上非禮前座女乘客X。女事主X作供指,案發當晚約11時,她與父母登上由佐敦往元朗的小巴。行車時她漸有睡意,曾倚着窗邊閉目養神,其間感到有人掃她的左邊胸側兩至三下。X立即轉頭望向後方,正好與坐在她後方的被告四目交投,被告見狀隨即閉起雙眼。後來X解開安全帶,走向坐在鄰座的父母,投訴謂:「有個男人好似非禮我。」其間被告一直注視她。
致電友人稱醉酒
X的父親聞言,質問被告:「你做咩摸我個女?」被告回應指:「你係咪有誤會呀?我冇咁樣做。」被告其後謂:「如果你一直咁樣話我,我就落車先。」被告見小巴停站在即,企圖下車。惟X的父親揚言已報警,伸手阻止他,要求被告等候警方到來,交代事件。X續指,被告於等候警方到場期間曾致電別人,聲稱自己喝醉酒,不清楚發生何事。惟X不覺被告有酒醉迹象,因被告能清晰回答父親的提問,X亦聞不到被告有酒氣。X又指被非禮後「有少少唔開心,我唔鍾意俾人摸呢個位置」。警方約於事發後20分鐘到場調查。
辯方質疑X口供
辯方質疑,X的書面供詞與庭上口供有出入,例如X的口供紙顯示她曾於車上睡着,惟她在庭上卻指自己沒有完全睡着。X澄清,她當時告訴負責錄口供的警員「喺車上瞌着」,惟警員卻寫成「睡着」。
辯方向X指出,實情是她曾於車上睡着,而她從未於錄口供時說過只是在車上「釣魚」。X對此否認,但承認自己平時需要調校多個鬧鐘才能被弄醒。辯方亦問X於案發當時是否思緒混亂,X否認,但同意涉案青山公路的路段彎位較多。案件下月20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29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