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健身七日冷靜期 消委會冀年內立法

美容健身七日冷靜期 
消委會冀年內立法

【本報訊】美容及健身業近年投訴不斷,當中涉及威嚇手段營商及大額預繳式消費;過去六年,消委會收到相關投訴高達500多宗,社會一直要求設法定冷靜期。消委會主席林定國日前表示,期望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法案,並於今個立法年度、即明年7月立法會會期完結前通過,他形容法案爭議少,不想法案因為社會事件被耽誤。
記者:袁楚雙 陳詠恩

林定國日前會見傳媒時指出,早前消委會因收到大量美容健身業合約投訴,向政府撰寫研究報告,呼籲為該兩個行業設合約冷靜期,以規管不良營銷手法。今年4月中,政府為該法案設立的三個月公眾諮詢期完結,消委會向政府建議冷靜期至少有7個曆日,而退款期則訂於14個曆日內,以便消費者有充裕時間處理退款安排,並建議將合約金額下限設為3,000元。

林定國:唔係好有爭議性

然而,《逃犯條例》修訂引起歷時四個多月的社會運動,至今仍未止息,立法會運作成疑。林定國稱,十分希望在明年7月立法會會期屆滿前通過法案,稱很多民生問題需要繼續;否則,會感到非常遺憾,立法工作也可能要推倒重來。他指,明白會期剩下不足一年時間,要通過法案挑戰巨大,但「呢啲唔係一啲好有爭議性嘅嘢」,盼支持立法的人朝通過法案的目標出發。

林定國又回顧消委會1974年成立至今,即將踏入45周年,過往曾協助推動多條法例保障消費者,包括1994年通過《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市面出售物品需符合國際安全標準;《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監管地產商售賣樓花的誤導情況;《旅遊業條例草案》成立旅遊業監管局;《競爭條例》維護本港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他解釋法例訂立一段時間後或會浮現不足,例如旅遊模式今昔已有巨大差別,一手樓樓花從前連實用面積與建築面積定義也未清晰,如果法例無效便要與時並進,推動立法或法例修改;即使通過法例,消委會仍要審視時下消費漏洞,包括《一手住宅條例》,消委會正在審視買方撻定要支付樓價的5%,水平是否太高,觀乎新加坡及墨爾本等城市,買樓撻定金額只是當地幣值的數百元或樓價約1%。

林定國形容法案爭議少,不想因社會事件而被耽誤。
袁楚雙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