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擲汽油彈 品學兼優生強制上學

涉擲汽油彈 品學兼優生強制上學

【本報訊】蒙面法生效後首個星期日,大批市民在港島區示威,其間警方拘捕多人,當中26人被控暴動,14人同時涉干犯蒙面罪。案件早前提堂,一名涉嫌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的15歲中四學生不獲擔保外出。他昨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候訊,終獲批准,但須接受強制上學及會見社工等罕見保釋條件。

保釋後須見社工

法官黃崇厚批准15歲林姓被告保釋,要求被告須提供兩名擔保人各付3萬元保釋金,惟其中一人不可以是他的父母。除了不得離港及定期向警署報到等常見條件外,法官同時下令被告每晚9時至翌晨6時宵禁留家,在學校上課日則必須回校上課,並須於復課後10天內約見駐校社工跟進個案。

被告面對一項暴動及一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控罪指他10月6日在灣仔軒尼詩道一帶犯案。他早前在裁判法院提堂及覆核擔保時,均不獲准保釋。案件明年1月6日再訊。據了解,被告一直品學兼優,由小一至中三,每個學期考試成績均在頭五名內,中一至中三上學從未遲到。
案件編號:HCCP512、WKCC38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