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職業訓練局(VTC)昨就該校15歲學生陳彥霖浮屍事件再發聲明,表示對其死訊感到痛心,強烈要求盡快召開死因庭,並重申早前公開的CCTV片段全屬真確,沒有刪改任何片段。有律師認為,死者學校想釐清事件,律政司、警方及死因庭應考慮VTC相關要求。有立法會議員則指,各持份者都可去信死因裁判官要求開庭,即使死因裁判官拒絕,亦可向高等法院申請下令開庭,律政司司長亦有權要求開庭。
重申無刪改片段
聲明稱,對彥霖逝世感到痛心,期望了解事實真相以慰亡靈,並指所有片段全屬真確,「因應保障私隱要求,不能展示CCTV中不相關人士的容貌」,但確保沒有刪改任何片段。校方強烈要求盡快召開死因庭,以釐清事實真相,又指已保留CCTV紀錄,若執法機構批准或能豁免其法律責任,願意提供全段CCTV片段。
《蘋果》翻查《死因裁判官條例》,當中列明與死者「有適當利害關係」包括死者家人、醫生、遺產繼承人、工會等,可要求召開死因庭,但「學校」並沒有包括在內。不過,法例賦予死因裁判官決定權,容許「基於死者死亡的情況所涉的某一利害問題,而應視為有適當利害關係的人」,亦有權要求召開死因庭。
本身是律師的教協副會長莊耀洸表示,VTC能否以學校角色成為「有適當利害關係的人」,並要求召開死因庭是「有得拗」,考慮因素之一是從現有證據所知,案發時彥霖已經離開VTC校園範圍。但他認為,律政司、警方及死因庭應主動考慮VTC的強烈要求,「當死者嘅學校都有嘢想釐清、唔確定,更應該要查」。
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估計,由於警方調查仍在進行中,相信死因裁判官應仍未決定是否開庭,但死因裁判官早前批准將彥霖遺體火化,或已有死因無可疑的初步結論。他又指,各持份者都可去信死因裁判官要求開庭,即使死因裁判官拒絕,亦可向高等法院申請下令開庭,而律政司司長亦有權要求開庭。
■記者周 婷、鄧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