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小時內完成馬拉松的紀錄終被打破,但想深一層,人類包括你和我其實也是天生的長跑手(Endurance runner)。
距今二十多萬年前,非洲草原出現了一種奇怪的靈長類,叫智人(Homo sapiens,又名「人類」)。智人有別於其他動物,除了頭頂,他們全身幾乎沒有毛髮覆蓋,取而代之是發達的外泌汗腺(Eccrine gland);大部份草原哺乳類擁有是局泌汗腺(Apocrine gland),智人也以異常的直立姿勢走動(而非四肢並用),更有大得不合比例的腦袋。全靠這身裝備,智人才得以戰勝大草原存活下來。
智人可歸類為獵獸……等等,獵獸給人的印象,大概是獅虎一類巨型貓科動物,體重二百公斤、時速七十公里、咬力一千八百磅,以智人的體格,理應只有被撲殺的份兒,然而,他們非但存活更能排眾而出,那要歸功於兩項優勢,首先是人類跑步的力學。
兩足奔跑的好處是能靠上身重量和腿部柔韌度貯存及轉化出動能,以提升移動的功率,後者能以metabolic cost of transport(COT,越低代表越省力)計算。消閒跑手步速一般為每小時10至12公里,職業運動員更可達每小時20公里以上,但別以為跑得越快便越費力,人式奔跑的特性是速度越高,COT值反而越低。相比下,以四足力學行走的斑馬、牛羚等,牠們碎步跑(Trot)至時速11至14公里最為省力,進一步加速卻會令COT值上升。故此,智人慢跑的效率是勝過其他草原動物,可是假若後者發足奔跑(Canter或gallop),其速度便會遠遠拋離智人,這時,我們祖先祭出了第二個強項:耐熱性。
草原動物速度雖快,但缺點是不能持久,劇烈運動會令牠們身體過熱,所以奔跑一會便要停下休息。人類在耐熱方面卻佔盡優勢,直立的姿態能減少被太陽曝曬的面積,再者,除了把毛髮脫掉,我們也進化出獨有的外泌腺體,大大加強了排汗散熱的能力,更有學者認為人類腦袋原本是進化來排放熱能(對,等於汽車的散熱柵;腦部如何發展出智慧是後話)。你可以想像,在遠古的非洲草原,數名智人鎖定一隻斑馬,然後在烈日下展開追逐,斑馬以優越的速度屢次甩開智人,但每當牠放慢腳步,智人已像吊靴鬼般從後趕至,就是這樣一追一逐,斑馬不久便中暑倒下,成為智人的午餐了。趁大白天行動另一好處,是可以避開威脅人類的獵獸及掠食獸,後者也不耐熱,故鮮會在烈日下覓食。
以上是人類學家提出的persistence hunting hypothesis,用以解釋我們生理及行為上部份現象,姑勿論假說屬實與否,慢跑也是有益身心及貼近人類生態的運動。
麥煒和 腦神經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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