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襲警案】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今年7月在油麻地用大聲公襲警,案件昨日提堂。控方聲稱網上有人針對警員及其家人「起底」,申請以代號隱去涉案兩警姓名。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讓控辯雙方商議有關問題,惟表明法庭應顧及證人家屬可能遭受傷害的風險。區諾軒庭外稱,若警員正當執行職務,根本不應害怕身份被公開。他擔心一旦法庭批准控方申請,會立下先例,日後若有警員濫告,市民便無法知悉其身份,事後難以投訴或問責,變相令警隊享有特權。
記者:劉偉琪
區諾軒(32歲)被控兩項襲警罪。控罪指他今年7月8日凌晨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AAA及警司EEE。
據悉,區被指用大聲公推撞警員AAA的長盾,並在警方防線前用大聲公與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溝通時,因聲浪太大致警司EEE的耳朵感痛楚,惟未有對其聽覺造成永久傷害。
質疑作供為何尷尬
控方昨於庭上指出,為保障警員證人的私隱,故申請在控罪書及公開審訊期間,以代號取代有關警員的姓名。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問控方,假若公開兩名警員的身份,是否會對他們出庭作證構成壓力。控方確認此說。
代表區的辯方律師文浩正反對控方申請,直指除非基於普通法中所指的重大情況,例如精神無行為能力等、而出庭作證會令兩名警員尷尬,才可使用代號,惟控方暫時未有相關正當基礎。
辯方又指,聲稱遇襲的兩名警員當時應是正當執行職務,不明白為何出庭作供會對他們構成壓力或尷尬;若擔心被「起底」便可要求保密身份,「咁好多案件都要隱姓埋名」,做法有違法庭公開聆訊原則。
裁判官押後處理
嚴官則強調,任何人也有可能被傳召作證,相信廣大市民都不願因為自己出庭作供而令家人受到傷害。
嚴官認為,不論警員或市民有這種「真誠憂慮」,社會都應保護他們,此舉符合公眾利益,亦彰顯司法公義。嚴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屆時再處理相關申請,其間批准區以5,000元保釋候訊。
區諾軒庭外稱,日前才得悉涉案警員名字會被代號取替。他質疑作為警員,「一定程度嘅資料公開性係合理嘅」,而且警員上庭作證會令家人受牽連一說亦不合理,「又唔係佢屋企人上庭作證」。
區希望法庭處理控方申請時,能作出公允判斷,適當平衡公眾利益及法庭公義。他又強調,當時並無意圖襲擊警員。
案件編號:KCCC25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