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長者綜援 10 個月玩完

收緊長者綜援 10 個月玩完

【徹底失敗】
【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新一份《施政報告》,為收緊長者綜援門檻「補鑊」。政府決定,60至64歲健全綜援成人與綜援長者「睇齊」,每月可領取340元社區生活補助金,並新增11項特別津貼,包括牙科、眼鏡、電話及搬遷費等,也毋須參與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IEAPS)。換言之,長者綜援申請年齡由60歲調高至65歲僅十個月,變相打回原形。
記者:王家文

政府今年2月起將長者綜援申請年齡由60歲調高至65歲,60至64歲新申請人只能領取金額較低的健全成人綜援,並需參與IEAPS,社會強烈反對。政府為平息民怨,在實施前宣佈,60至64歲健全綜援受助人每月獲發1,060元「就業支援補助金」,與單身長者綜援標準金額每月3,585元看齊,也暫時毋須強制參與IEAPS。

單身人士租津增27%

政府完成檢討綜援政策,新一份《施政報告》建議,將綜援11項特別津貼擴展至合資格的非長者健全綜援受助人,包括租金按金津貼、搬遷費、兩年最多500元的眼鏡費津貼、牙科津貼及電話津貼130元至330元不等。其中社區支援服務費津貼,如支付物理及職業治療服務,只擴展至60至64歲健全成人。

現時非居於院舍的綜援長者每月獲發340元社區生活補助金,同樣將涵蓋60至64歲健全綜援受助人;該年齡群的受助人更可自願選擇參與IEAPS,不再強制參加,也毋須受罰如扣減綜援金等,有關安排會恒常化。換言之,60至64歲健全受助人,除資產和入息限額外,其標準金額、特別津貼、補助金及附加準則,幾乎與長者綜援相若。

《施政報告》也建議調高綜援租金津貼,單身人士由現時每月最多1,885元增至2,400元;2人至6人或以上家庭租津,則由3,795元至6,610元增至4,235元至7,435元,增幅介乎2.5%至27%。政府消息人士表示,難以評估新租津成效,若大幅調高租津,或會影響租務市場,「可能會益咗業主」。

此外,現時綜援受助人就業,最多只可豁免2,500元入息,餘額需「上繳」社署。為鼓勵就業脫貧,《施政報告》建議上調最高豁免計算入息限額至最多4,000元,如一名綜援受助人每月工資6,800元,當中4,000元可「袋袋平安」,不用上繳。多項改善綜援措施每年涉及新增開支為9.6億元,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未有調整綜援基本津貼金額,因需考慮政府長遠財政承擔,「筋骨唔會亂郁」,否則影響非常大。

有市民不滿昨日的《施政報告》扶貧力度不足。翁志偉攝

議員斥政府不肯認錯

社區組織協會正協助綜援受助人申請法律援助,計劃就政府調高長者綜援門檻提出司法覆核。社協幹事吳衞東批評,政府將多項特別津貼及補助金擴展至60至64歲健全受助人,明顯是補鑊,「想令訴訟冇咁容易」,政府應回復長者綜援申領年齡為60歲,減少社會爭拗。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也指,新增津貼安排差不多等於取消調高長者綜援門檻,但政府仍不肯認錯,拒絕撤回收緊安排,令人憤怒。社聯認為,綜援租津增幅不足,料仍有40%租住私樓的綜援人士需以生活費補貼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