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變住宅項目

公共設施變住宅項目

【本報訊】《施政報告》建議加強以「一地多用」模式發展多用途公共設施大樓,以及混合住宅和公共設施大樓,當中涉及逾300幅預留作單一公共設施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共佔地300多公頃。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初步檢視該300幅土地後,認為約半數土地較有潛力重新發展,例如拆卸並興建綜合設施大樓,甚至可用作混合發展,即在大樓底層興建公用設施,上層則用作興建住宅。

擬售予地產商發展

該消息人指當局甚至可考慮將整幅土地售予私人發展商,但規定在發展住宅時,須提供若干社區設施,但經研究後仍可以保留發展特定政府設施。

政府去年提出一地多用時,曾提議拆卸荃灣法院及荃灣大會堂,消息人士確認,荃灣法院料將拆卸,但荃灣大會堂的用途仍有待區議會研究決定。

報告同時建議協助非政府機構善用未盡其用的土地,提供支援及引入混合住用、教育及社福等用途,興建公共設施亦會增加長者房屋、青年宿舍或過渡性房屋供應。消息人士透露,政府計劃促成巿建局及非政府機構合作,重建部份低矮建築,地下繼續作非政府機構設施,樓上建住宅,並會向東華三院及保良局作簡介會。
■記者鍾雅宜、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