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杜撰車禍口供 盧覺強助司機平反

警杜撰車禍口供 盧覺強助司機平反

【本報訊】一名女子去年在西貢駕七人車由井頭村小路駛出西沙公路時,遭爬頭電單車撞上,雖然車毀人無傷,車cam亦攝下七人車被撞畫面,但有警員替她錄口供時竟以「無法證明電單車爬頭」拒絕記錄,並在口供紙寫上另一版本,最後女事主被控不小心駕駛。她不甘由受害人變成被告,向有「港版神探伽利略」之稱的工程師盧覺強求助,最後盧憑一張相還原真相,為女事主平反。

盧覺強用電腦軟件推算,估計肇事電單車當時車速。文兆麟攝

拒記錄電單車爬頭

事發去年11月8日早上8時,姓溫女事主駕駛七人車,在井頭村村口擬右轉出西沙公路時,見有兩輛私家車準備轉入井頭村,於是把七人車停在路口等候,見兩輛私家車先後由西沙公路左轉入井頭村後,她便將車駛前準備右轉出西沙公路,豈料一輛電單車突從剛轉彎的私家車後面爬頭,並撞及溫小姐七人車的右邊車頭,意外中無人受傷。

至今年1月,警方安排溫小姐錄口供,她質疑電單車爬頭釀意外,並交上車cam片,但警員卻以她無法證明電單車爬頭,未有如實記錄在口供,反而在口供紙上寫上另一版本,溫小姐其後被控不小心駕駛。她認為警方執法不公,今年7月向退休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求助。

盧發現溫的車cam拍攝到電單車從右邊撞來一刻,車尾cam亦攝下有兩輛私家車由西沙公路轉入小路的畫面,「我用software、用慢鏡睇過,睇到佢(七人車)係有幾秒停低,出到西沙公路後見到係死車冇郁,車係俾電單車撞埋嚟。」

盧推算事發前一秒,七人車由小路駛出大路至被撞一刻是時速8公里,而電單車原本車速達35公里,但撞向七人車時車速降至10公里,加上當時車尾cam影到有私家車左轉入小路,該七人車仍有三分之二車身留在原路,同時現場煞車胎痕亦顯示電單車確是緊貼着中線而行,顯示電單車當時越線爬頭,無留意到七人車駛出結果撞上。盧為溫撰寫專家報告呈堂,案件上月開審,電單車司機直認確有爬頭,法官判溫小姐罪名不成立。

事發時溫小姐駕七人車由井頭村轉出大路,其間遭爬頭電單車撞上,更被控不小心駕駛。受訪者提供圖片

「個警察唔肯寫仲掟筆」

溫小姐說:「當日落口供時,已同負責警察講咗幾次話係電單車爬頭,但佢話我提供唔到證據,個警察唔肯寫仲掟筆,最後個警察自己寫份口供,指我駛出大路時已見到電單車駛至,我急煞車最後兩車撞上。」變成是她煞車不及釀意外,「我都唔係要告你,就算係告都係冇大問題」,她信以為真在口供紙上簽署。
■記者金敏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