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律學會:蒙面法違憲

三法律學會:蒙面法違憲

【本報訊】港大學生會法律學會、中大法律學院院會及城大學生會法律學科聯會昨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特首林鄭月娥(圖)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質疑此舉違反《基本法》第66條,僭越立法機關的憲制權力,同時指林鄭「私自定性香港社會已進入『緊急』或『危害公安』」,更有違憲嫌疑,直言「破壞法治的元凶呼之欲出」。

「三權分立受威脅」

聲明指,硬推《禁止蒙面規例》是「犧牲法治解決政治干戈,如同飲鴆止渴」,又指「緊急法使行政機關不受約束,嚴重破壞本港核心價值」,認為緊急法是殖民地時期的產物,「搬字過紙直接動用屬違憲」,而緊急法給予行政機關直接立法權,「繞過《基本法》中明文規定的立法程序,架空立法機關的憲制地位,使本港三權分立遭受嚴重威脅」,質疑林鄭違反《基本法》,僭越了立法機關的憲制權力,

聲明又指出,《基本法》沒明確列明特首及行政會議的相關權力,認為私自定性香港進入緊急或危害公安有違憲之嫌,亦可能開下壞先例,不但「令本港法律的確定性產生無盡暗湧,令法治岌岌可危,更令本港國際地位承受重大衝擊」,斥「本港管治班子嚴重缺乏管治智慧」。

聲明同時狠批警方濫權濫暴,而港府不但縱容警方濫暴,「更企圖放大警方執法權,賦予警方蒙面特權,任由警民關係進一步惡化」,更批評港府將矛頭直指示威者破壞法治是顛倒是非。
■記者許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