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3月立法會九龍西補選賄選案昨提堂,兩名居民組織義工涉以藥油、食油、頸巾等共值百元食物和日用品「福袋」,賄賂深水埗海麗邨主婦及無業漢,要求二人投票給民建聯鄭泳舜,但兩名居民尚未交收福袋便被控。
鄭泳舜不擔任控方證人
四人面對三項選舉舞弊控罪,應辯方要求押後答辯。據知,鄭泳舜不會擔任控方證人。三女一男被告包括「海麗之友社」義工鄧奕梅(42歲)、王維霞(52歲)、居民主婦陳惠娟(50歲)及無業男子李謀(50歲)。鄧、王同被控串謀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利益,指兩人去年2月28日至3月11日連同其他身份未明人士,提供利益給海麗選民。陳、李各被控在選舉中接受利益作為投票誘因,指兩人在3月5日至11日分別同意接受福袋,作為投票給鄭泳舜的誘因。
四人均是香港居民,案件12月5日再訊,被告准保釋。據了解,民協深水邨區議員楊彧是本案投訴人,去年3月11日投票日後公開指控民建聯涉福袋賄選,案中居民向義工確認票投鄭泳舜後,尚未交收福袋便被控。
涉案補選因游蕙禎被DQ、褫奪議員席位而觸發,鄭泳舜和民主派支持的姚松炎各取得約10萬票,鄭以不足2,500票之差擊敗姚。
案件編號:WKCC3866/19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