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牆有耳:一朝得志踩法庭光頭蛇以身試法 - 李八方

隔牆有耳:一朝得志踩法庭
光頭蛇以身試法 - 李八方

一朝得志,語無倫次。因為將手指伸入雷明登霰彈槍扳機、舉槍指嚇香港市民同記者而喺內地走紅嘅警署警長劉澤基,早排獲邀出席中共建政70周年閱兵,大獲中共喉舌熱捧,仲喺微博以「香港光頭警長」自居,擁有逾82萬粉絲,成為強國「網紅」。但近日佢喺微博轉載一則涉嫌抹黑香港裁判官嘅「新聞」時,嘲諷裁判官處事與「鼓勵暴徒犯法」無異,「司法公正?可笑!」,被質疑有藐視法庭之嫌,唔知會唔會禍從口出?

上微博圍爐鬧裁判官

劉澤基轉載嘅「新聞」係《頭條日報》周一引述嘅消息,話警方欲搜查上周五喺元朗俾警實彈傷腿、涉暴動同襲警被捕嘅14歲男童寓所,所以周日聯絡九名裁判官申請搜查令,但俾部份裁判官cut線,部份就唔聽電話或表明唔急切,拒絕批出。司法機構其後發稿踢爆「報道」未有交代警方當時涉違規致電五名並非當值嘅裁判官。

呢篇「報道」似乎暗示啲裁判官冇好好配合警方搜證,打擊「暴徒」,難怪喺撐警藍絲眼中如獲至寶,劉澤基都唔例外。佢喺微博上載此「新聞」截圖時寫上「香港這些裁判官的處事方法,和鼓勵暴徒去犯法,有甚麼分別?縱容、套光環、輕判……司法公正?可笑!」獲大批大陸網民讚好。但《警察通例》第6章明明規定,「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喎。

大律師鄧偉鈞相信周日當值嘅四名裁判官唔肯批搜查令,原因好明顯,「根本冇任何人證物證支持中槍少年有犯法,差人純粹幻想」;律師任建峰更狠批光頭蛇身為紀律部隊成員同執法者,「竟然這樣形容香港法院,無視司法獨立、違反《基本法》三權分立原則,這還不是涉嫌藐視法庭還是甚麼?」

司法機構重申所有裁判官處理緊急申請時嚴按法律,考慮申請人呈交嘅事實同細節,若申請人不服,可提出司法覆核。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就拒評光頭蛇言論有冇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僅指公務員發表意見時要確保同本身職務唔會有利益衝突,令人覺得或懷疑有偏袒。

李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