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藍絲群組流傳一張「斷骨陰莖」的X光照片,說「警察下體被黃屍暴徒打斷骨」,這又是一樁真假難分的事──當然我知道男人沒有陰莖骨,此乃常識,只是我不知道警察算不算人,假如是大猩猩冒警,那麼「黃屍暴徒打斷陰莖骨」就不是fake news了。
這張聳人聽聞的圖片,令我想起聖經學者齊韋特(Ziony Zevit)教授一個有趣的理論。他在2013年出版的《伊甸園內到底發生了什麼事?》(What Really Happened in the Garden of Eden?),談及男人沒有陰莖骨的緣由。〈創世紀〉第二章說:「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
齊韋特問:上帝造女人,為什麼要用亞當的「肋骨」(希伯來文是tsela)?
有人解釋,這是受到蘇美爾語的影響:蘇美爾語「ti」有雙重意思,指肋骨和生命。但齊韋特質疑,這個一語雙關的蘇美爾文字,怎會影響到說希伯來語的以色列人呢?齊韋特指出,古以色列人習慣把屍體放在洞穴,當肉體完全腐化,只剩下一副白骨時,就會把骨頭移走,騰出空間再安放屍體,所以以色列人對人體骨骼十分熟悉,一定知道男人的肋骨不是單數,也不會比女人少一根。
聖經故事既於理不合,齊韋特隨即大膽提出新論:將tsela譯成肋骨根本就錯了,它實際上暗指「陰莖骨」。上帝「把肉合起來」一句,齊韋特發揮驚人想像力,認為這解釋了男性生殖器表皮何以看來有一道接縫。他又引述tsela一字在聖經的其他用法,包括「建築物側面延伸出去的部分」,說陰莖也是男性身體一個側面的延伸,因此以tsela為陰莖骨的委婉語,也未嘗不合理。
男人下體沒有骨頭,原來是上帝巧妙的安排。如果香港男警的陽具有骨頭,那就證明他不是人了,對不對?當年上帝取去亞當的陰莖骨,造了夏娃;今天上帝拿走普通人的大腦,就造了藍屍。警察有沒有陰莖骨,我沒辦法fact-check,只可肯定,他們早就沒有了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