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孕婦周一在反送中活動中被捕後送往屯門醫院,一名男警曾進入產房,被質疑侵犯人權,警方前日「澄清」否認。屯門醫院昨揭警員在職員陪同下進入產房後,警方再透過fb澄清前日的「澄清」,強調警員核對資料後已馬上離開,惟hashtag仍然自相矛盾地稱「事件中警務人員從未進入產房」,十多分鐘後才刪去。
fb帖文錯漏百出
屯門醫院昨指出,該孕婦當晚由警員帶入院接受檢查,在產房獨立檢查間等醫生檢查時,有警員表示需向她核對資料,產房遂安排女職員陪同一名男警進入獨立檢查間,其間產房女職員全程在旁。男警完成核對資料後,由女職員帶到產房內家屬等候區。該孕婦接受檢查時,全程只有醫護人員在場,檢查完成後轉往產前病房留醫。院方稱,醫護人員會根據孕婦臨床情況,決定檢查的緩急先後。
警方fb前日一度發文訛稱「兩名警員一直在房間外看守,其間並無進入該房間」,謠言即被攻破,警方再自打嘴巴,再發帖文指,「男警在護士及職員陪同下,曾到獨立檢查間與孕婦核對資料,完成後馬上離開檢查間」,惟hashtag仍留下「事件中警務人員從未進入產房」,自相矛盾,事隔十多分鐘才暗中刪去。
醫生質疑忽然取資料
曾於醫管局婦產科工作多年的婦科腫瘤科專科醫生張德康稱,醫院最重要是保護病人私隱及不影響醫護人員工作,「係我(警察)押個孕婦,由頭到尾知係邊個人,去到某個地方要入去檢查,唔明點解忽然間要核對佢(資料),因為你(警察)跟緊佢,呢個係我疑問」。
有屯門醫院助產士表示,既然當日有男警及女警在病房看守該孕婦,為何不安排女警入產房獨立檢查間,與孕婦核對資料,並質疑警方是否有逼切性於產房內核對資料。《蘋果》向警方查詢為何安排男警,而非女警進入產房,截稿前未獲回覆。
■記者陳沛冰、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