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齋餅糭】
【本報訊】廉署日前落案起訴深水埗海麗邨居民組織「海麗之友社」兩名義工,指她們涉嫌派發每個約值100元的福袋,誘使邨內居民在去年3.11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投票予民建聯鄭泳舜,鄭最終當選。深水埗民主派區議員發現其中一名被告人王維霞疑為民建聯主席李慧琼的受薪職員,質疑賄選案件涉及其他組織,要求廉署同時徹查民建聯。李慧琼昨晚證實被告王維霞去年3月是其職員,但未有交代其他詳情;民建聯則恐嚇「惡意影射及揣測」或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記者:梁穎妍
案中兩名被告為鄧奕梅以及王維霞,同為海麗之友社的義工,另外兩名居民主婦陳惠娟(50歲)及男子李謀(50歲)則被控受賄投票。
深水埗民主黨區議員袁海文以及民協區議員楊彧等昨到北角廉署請願,認為案情指被告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行事,擔心背後或涉及其他建制組織,袁海文更發現李慧琼曾於補選期間為一名叫王維霞的人士向立法會申領工資,疑與被告為同一人。
泛民促廉署調查
根據袁提供的資料,李慧琼曾於2017年8月、11月,2018年1、3至5月為王維霞向立法會申領工資,每月約為5,000多元。海麗邨屬荔枝角南選區,當區區議員楊彧直言認識一名居於海麗、名為王維霞的街坊,指對方是海麗之友社成員,「唔係義工咁簡單」,經常在活動中負責指揮工作,更經常出入李慧琼辦事處,故他相信李聘請的王維霞就是案中被告。
袁表示,被告疑為李慧琼職員一事茲事體大,認為廉署現時只起訴兩名「義工」並不足夠,質疑「真係令人好懷疑賄選會唔會涉及李慧琼、民建聯,甚至是其他與被告人相關嘅建制組織」,袁又稱法例列明不可以公眾資源協助候選人當選,認為廉署應查核有關公帑有否被不恰當運用。
《蘋果》昨午聯絡李慧琼以了解是否聘用案中被告王維霞為職員,李至昨晚9時多後透過辦事處發聲明,證實涉案的王維霞去年1月及3月曾是其辦事處一名兼職員工,現已離職,換言之3.11補選期間,王是李慧琼的職員。與此同時民建聯也發聲明譴責就涉及王維霞及民建聯成員的評論,指相關言論企圖造成選舉不公,更認為「惡意影射及揣測」或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反促相關部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