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惡法示威】
【本報訊】港府上周六凌晨強推蒙面法,大批市民周日在港島示威,警方拘捕其中26人,控告他們一項暴動罪,年紀最輕只得13歲,當中14人控以違反蒙面法。兩名只得13歲及16歲的學生仍留院,辯方投訴,他們全日24小時被鎖於床上,全程被警方監視,形容此為羞辱性的待遇,並指一名16歲學生遭警員用警棍扑頭及肩膊,眼鏡片掉在地上,他希望執回鏡片,但警員立即踏碎鏡片,並說「咁𠵱家冇啦!」
26人被控暴動
昨日有20名被告帶上西九龍法院提堂,除了其中15歲被指向警員掟汽油彈的林同學被拒保釋外,其餘19人獲准保釋,但要宵禁及不得離港,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6名被告仍留院,案件押後至本周五。14男12女包括薛同學(13歲)、林同學(15歲)、吳同學(16歲)、岑同學(16歲)、姓余女同學(16歲)、姓曾女同學(16歲)、蘇同學(16歲)、林同學(17歲)、姓李女同學(17歲)、姓高女同學(17歲)、女生何高僑(18歲)、女生蘇雅賢(20歲)、學生梁耀文(20歲)、女生李苑瑩(21歲)、學生謝兆雄(22歲)、女教育顧問謝芷盈(22歲)、結他導師陳樂燊(25歲)、女文員梁思婷(26歲)、文員梁偉楓(26歲)、女文員仇銘芝(27歲)、女社工張鳳嬌(27歲)、售貨員蘇朗豪(28歲)、建築工人黎樂恆(29歲)、文員黃為瀚(31歲)、廚師陳振羚(31歲)、女設計師周貝家(33歲),各人共被控於10月6日在灣仔參與暴動;當中6男8女共另被控違反蒙面法。
案件至傍晚6時半始開庭,晚上10時才散庭。約200名市民前來支持,有數十人戴口罩支持者開傘護送被告。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調查,指在城大生梁耀文身上搜出的通渠水,另在薛同學、姓余女同學和蘇同學身上搜獲的疑似「煙霧波」。辯方指薛被捕時曾被警員用力「㩒頭」,導致頭部、手臂及腰部紅腫受傷,須接受X光檢驗。另林同學投訴被警方用警棍打頭兩下至穿頭,他向警員稱受傷,但警員送他回警署進行行政工作後才送他到醫院。被拒保釋的林於本月16日申請覆核保釋。謝芷盈投訴警員搜身期間,除要求她脫下衣服外,更命令只身穿內衣的她跳五下青蛙跳。
案件編號:WKCC38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