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咬斷警指 被告加控擾秩序

涉咬斷警指 被告加控擾秩序

【本報訊】警察於7月14日衝入沙田新城市廣場搜捕示威者,引發激烈警民衝突,一名港大畢業生被指於衝突期間咬斷警長手指,又用雨傘打斷警司手指骨等,被控蓄意傷人等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訊,他被加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本月29日再訊。數十名市民昨到庭聲援,狠斥警方如「癲狗」般瘋狂毆打年輕人和推撞記者,「仲衰過ISIS」。

一罪名改控傷人

被告杜啟華(22歲)原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以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合共四罪。控方昨表示,經索取法律意見後,將涉及雨傘打斷警司手指骨的蓄意傷人一罪,改控傷人罪;並加控被告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但撤回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一罪。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蓄意傷人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傷人罪則是三年,兩者分別在於犯罪意圖,前者必須證明被告「明知自己嘅行為會令人嚴重受傷,但都照做」,後者或只是「無情力或錯手,冇諗住要令你骨折,點知你玻璃骨咁脆弱」。

被告昨未有戴上口罩,步出法庭時鞠躬向到場聲援的數十名市民致謝,並呼籲大家「課金」支持《立場新聞》。其中一名市民特意帶同他所撰寫、記錄雨傘運動的書藉送給被告,被告連番致謝。市民並批評警員執勤時不問緣由,凡看見戴口罩的年輕人即衝上前毆打,「仲衰過ISIS」,又藉蒙面法扯開記者的防毒面罩。

案件編號:STCC28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