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傭獲女僱主續約不久後發現患子宮頸癌,指自此屢遭女僱主一家歧視侮辱,不但拒跟她說話、丟棄她用過的廚具及食具,更不讓她用洗衣機洗自己衣物等。女僱主最終漏夜將她喚醒並解僱她,未待她更衣便將她趕走,個人物品亦被棄掉。菲傭曾向平機會投訴,但未獲受理,去年身故。逝世菲傭的遺產執行人代為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女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申索懲罰性賠償,並要求女僱主寫信向菲傭道歉。
已故家庭傭工Guting Joan Sarmiento(下稱Guting)由其朋友兼遺產執行人Temporosa Ma. Carla Arangote代為入稟,控告女僱主蔡昭儀(譯音)。
凌晨喚醒解僱趕出門
入稟狀透露,Guting於2015年1月開始為住在將軍澳維景灣畔的被告打工,兩年約滿後獲續約,惟Guting於2017年3月確診子宮頸癌、急性腎衰竭,需接受血液透析、造口排尿及放射治療等,並需用尿袋放尿。
Guting出院後至同年4月24日間,被告持續對她作出歧視行為,包括全家人不跟Guting說話,只以書寫溝通,又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Guting後來再入院。5月1日凌晨時分,被告卻將Guting喚醒,要她簽署終止聘用文件,即時將她解僱並趕她出門。Guting之後病情惡化返鄉治療,期間曾向平機會投訴,但平機會在雙方調解失敗後沒受理投訴,Guting最終於去年8月病逝。
案件編號:DCEO13/19
■記者戴國輝、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