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豁免】
【本報訊】《禁止蒙面規例》列明「因從事專業或受僱工作」的人士可獲豁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周五亦表明記者亦包括在內。惟僅事隔一天,防暴警在灣仔衝突,在催淚煙中要求記者脫下防毒面罩,甚至兩度扯低《蘋果》記者面罩,公然違反李家超的口頭承諾。香港記者協會批評警方此舉不但妨礙記者採訪,更危害記者健康。
記者:陳建平 王春怡 謝明明
昨日下午港島區反蒙面惡法遊行,大批防暴警驅散示威者,防暴警在灣仔鵝頸橋推進時,將十多名示威者制服地上,並用警棍及胡椒水劑攻擊示威者。傳媒嘗試拍攝拘捕過程,不斷遭警方推撞,更被要求在場所有記者脫下防毒面罩。然而當時防暴警已發射多枚催淚彈,有殘留刺鼻氣味,在場防暴警均戴上防毒面具。
胸前已掛記者證
《蘋果》記者指,警方當時要求「我哋一排三個除面罩。跟手就扯我面罩兩次……(我哋)胸前都掛晒記者證。」防暴警又不斷要求記者退後,無故喝罵記者,「黑記、假記者!真記者都向後退,假記者上嚟影呀!呢度有幾多假記者?」
記協主席楊健興指出,上周五政府強推《蒙面法》時,記協已憂慮該惡法會阻撓記者採訪工作,指李家超相關說法「只係抗辯理由」,並非指記者可獲豁免,批評李有誤導之嫌,「今次正正就係反映呢嗰問題,記者喺採訪期間,睇唔到有乜合理理由要記者除口罩,不但妨礙記者工作,亦危害記者健康。」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呂浠瑜指,記者採訪時難免暴露於催淚氣體之中,需要戴上防毒面罩,若在法庭上相信能辯解穿面罩的行為。但蒙面法是新法例,沒有案例可循,無法一概而論指記者一定獲豁免,可以在示威中戴面罩。
此外,防暴警又突然推撞戴綠色頭盔、穿反光衣的56歲的外媒女記者Suzanne Sataline,並將她包圍,嘗試制服她,但其後又釋放她,未有解釋原因。Suzanne表示,她在警方推進時跌倒,繼而有女示威者亦倒在她眼前,她以電話繼續拍攝,遭警方不斷大叫「Where are you from?」然而即使她多次回答來自美國,警方仍繼續追問,警方一時叫她離開、一時叫她坐下,令她感到無助,亦擔心其繙譯被捕;其間亦被警棍打到手部。在港採訪多年的她向在場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員投訴,惟對方僅稱稍後跟進,她怒斥「I'm done.」轉身離開。
幫Suzanne繙譯的劉先生指,Suzanne剛才被警方推撞跌倒,被圍困時亦有警員朝她頭盔打一下,「你知啲警察又唔識英文,如果雞同鴨講,驚對Suzanne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