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說早起的鳥有蟲食,鼓勵賴床精一聽到雞叫即刻和溫暖的被蓋斷捨離,唔好掛住同周公拉拉扯扯,過慣夜生活的我對這種境界非常羨慕,年輕時還有一首貓史堤芬斯的《破曉》推波助瀾,小清新落力描繪的晨光第一線簡直似人間仙境,於是嘗試咬緊牙關加入浩蕩飛禽隊伍,鬧鐘鬧錶雙管齊下。奈何身子實在太弱,七早八早勉強躝起身,魂魄根本唔齊,迷迷糊糊學人歌頌一日之計在於晨,結果撞板多過食蟲,唯有乖乖認命,除非必須趕去戴高樂機場搭那班十一點開往成田空港的追星號,否則不作非份之想。同理心發達的緣故,見到別人勉為其難特別體諒,譬如蒙面法頒佈翌日,護主心切的李姓保安局長一早撲上電台發表高見,理據九唔搭八邏輯亂過亂世街人,我就菩薩心腸氾濫,暗叫一聲陰功豬。
李局長「強調推出規例的目的是減少在蒙面期間犯法的趨勢,令犯法的人不能肆無忌憚逃避法律責任」,一般腦未殘的市民都表示贊成,問題是他完全對錯親家,「破壞社會安寧嘅暴徒」明明是黑警呀,他們不是獲得蒙面法豁免,大搖大擺繼續蒙面繼續逃避法律責任嗎,這是睡眼惺忪的夜貓子被迫清晨五點起床也不會混淆的事實,港府高官顛倒黑白已成常態,連最起碼的道德底線也蕩然無存,怎能令人信服呢?我實在不能想像,究竟要多無恥,才可以若無其事宣稱「警方放棄咗特權」,就算誠心誠意做戲畀北大人睇,也不能當他們白痴呀。鬼拍後尾枕吐出「坊間對待警務人員和暴徒,要持同一把尺才是理性、公道討論」,不是曲線張揚政府毋須用同一把尺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