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浪潮最年輕被告 12歲仔控刑毀

抗爭浪潮最年輕被告 12歲仔控刑毀

【噴漆塗鴉】
【本報訊】上周四晚行政會議討論實施蒙面法前夕,一名12歲中二男生涉嫌在旺角警署外牆,噴黑漆寫上「死黑警全家俾狗×」,並在警署旁的港鐵太子站出口外牆噴上「天滅」及「Free HK」字句,翌日疑在離家上學時被捕。男生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昨被押上西九龍法院少年法庭提堂,成為連月抗爭浪潮中最年輕的被告。辯方申請保釋及毋須答辯,均獲裁判官批准,惟男童須每晚宵禁及禁足現場一帶。

被告男生昨身穿校服應訊,父母及祖父母、學校副校長及社工均到庭旁聽支持,聆訊開始前祖母曾落淚。兩項控罪指被告在10月3日,分別在旺角警署及太子站B1出口外牆塗鴉,毀壞財物。裁判官提醒傳媒不得報道男童身份,或任何可以用來識別男童身份的資料。

日前涉藏豬嘴保釋

控方指昨天已預備好讓被告答辯,代表被告的大律師石書銘指未收齊文件,故未有機會參詳控方案情及給予法律意見,申請押後答辯。控方不反對讓被告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被告以2,000元擔保,不得離港,須居於報住的地址,搬遷前不少於24小時通知警署,每晚9時至翌晨6時宵禁,每周須向警署報到一次,及須禁足旺角警署及太子站一帶。案件於11月21日在少年庭再訊。

據悉男生父母離異,現與祖母同住,由祖母照顧。他在現場被指犯案時有蒙面,翌日出門時被鎖定身份拘捕。而在本案案發前,他在9月29日在炮台山曾被搜出藏有豬嘴面罩、頭盔、雨傘、黑色噴漆等,以涉嫌藏有非法用途工具被捕,後來獲警方准保釋。

在本案之前,反送中浪潮最年輕被告是13歲男童,他被指在8月31日警方無差別攻擊市民當天藏有汽油彈,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另有兩名14歲兒童被控暴動。

案件編號:WKCC700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