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指「佔旺女村長」認掘磚 旁聽少女被迫脫口罩

警指「佔旺女村長」認掘磚 
旁聽少女被迫脫口罩

【本報訊】綽號「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涉參與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被控兩項暴動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一名戴口罩的少女昨早入庭打算旁聽聆訊時,遭法院女保安員要求她脫下口罩,形同提早實施《禁止蒙面規例》。記者向女保安員查詢原因,女保安員聲稱是司法機構指示;及後保安經理到場解釋,指是基於尊重法庭,但非硬性規定,事件純屬溝通誤會。
記者:戴國輝

早前已有公眾人士到裁判法院聽審時,身體不適戴上口罩,卻因未能向裁判官出示醫生紙,無奈除罩。反觀最近屢有反送中案件提堂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該法院保安並無要求旁聽人士除口罩。

翻查司法機構網站,並無指明不能佩戴口罩入庭;司法機構發言人僅稱,一般而言,進入法庭人士穿着應整齊合適。不過,當《禁止蒙面規例》生效後,相信法院保安不用再叫旁聽人士除罩。

一名警長中磚受傷

至於暴動一案,控方指22歲的被告畢慧芬於2016年2月9日凌晨,戴上眼罩及手套,與他人在西洋菜南街麥當勞對開的行人路掘磚,被告身後有發泡膠箱,裝着磚塊。

同日凌晨約4時,約100至150名戴口罩人士在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聚集,警方築起防線。人群未理警方勸告,不時向警方掟磚及雜物。

及至早上約6時,警員在豉油街及彌敦道設置封鎖線。200名蒙面男女身處豉油街,部份人手持石頭或磚塊。新聞片段顯示,被告身處人群最前方,將物件丟進封鎖線前的火堆,其他人則向警方封鎖線投擲石頭或磚塊,擊中警方長盾,一名警長被磚塊擊中,致眼角、左手、小腿及右膝受傷。

警方同年7月7日拘捕被告,她在錄影會面中稱當晚到旺角參與示威,在涉案行人路掘磚,並將磚塊交給認識的人拋擲,但強調自己沒有掟磚。惟她承認曾將紙箱擲進火堆。

警方西九龍機動部隊指揮官、高級督察吳倩儂昨供稱,當晚有戴口罩的人群在旺角聚集,聲稱正舉辦選舉遊行,不用警方批准,又叫警隊離開。其間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用擴音器大叫:「三、二、一,去!」隨即衝向警隊防線,雙方發生激烈碰撞。

吳續供稱,當晚示威者不時向警方防線掟磚,最密集時有多達20多塊磚掟向警方,她與近10名警員被擊中受傷。聆訊下周二繼續。
案件編號:DCCC5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