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及校園】
【本報訊】為配合《蒙面法》實施,教育局昨日下午發信,要求全港學校發通告,除了提醒學生及家長在集會遊行蒙面可能犯罪,更稱「原則上」校內校外都不應用任何方式蒙面,包括戴口罩,並要求學校「處理」沒有依從指示的學生。教育界及法律界質疑教育局的呼籲並無法律基礎。中學生罷課籌備平台呼籲學生繼續戴口罩上學,多間名校的中學生直言已撕毀通告。
記者:周 婷 羅惠儀 潘柏林 鄧力行
教育局信件指出,學生日常活動絕對沒有需要亦沒有理由蒙面,明確指出除非有宗教或健康理由,否則學生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面孔,以免誤墮法網;學生在學校內也不應蒙面,教師應為學生樹立好榜樣。如學生身體不適應留在家中休息。該信並沒有宣佈停課,亦沒有任何針對青少年的宵禁安排。
女生促勿蹈烏克蘭覆轍
中學生罷課籌備平台呼籲全港學生繼續戴口罩上學。庇理羅士女子中學學生昨放學後舉行集會反對立法,逾100位學生參加,在各級樓層叫口號和唱歌。丘同學指,校方要求同學盡快回家,但並取消未來幾日學校活動。她批評政府用蒙面法企圖令學生滅聲,不敢走上街頭或作政治表態,或重蹈烏克蘭立蒙面法引發革命的覆轍。另一位參加集會的A同學指,蒙面法只會有反效果,「我哋同學都好激動。唔係覺得話好驚,而係更加覺得要出嚟」。
學校非公眾地方 律師斥無理
香港華仁書院不少學生離校時戴口罩,有學生直言已撕毀通告,會繼續戴口罩上學。中五羅同學指政府進一步激起民憤,「𠵱家出去集會都係唔合法㗎啦,繼續出去蒙面其實都冇咩,我俾人捉到先算啦」。中三邱同學亦指很多同學都已撕毀通告並扔棄於垃圾桶。皇仁書院中四何同學指,蒙面法中健康理由沒清晰定義,流感高𥧌期沒有生病學生亦會戴口罩。
教協副會長、律師莊耀洸質疑「睇唔到(教育局)理據」,多項法律條文列明學校不屬於公眾地方。近年其中一個說明學校非「公眾地方」的案例,是興德學校訴訟,屯門法院裁判官葉啟亮特別提到,學校要提供安全環境給學生,「並非公眾地方」。
莊續指,如果有教師、學生因任何原因戴口罩,警方無權入校園執法,亦看不到校方有任何法律基礎可就此報警。
有小學校長向《蘋果》表示,學校非公眾地方,理論上該信指不可在校內蒙面的說法根本不適用,「小學生戴口罩都係有需要或擔心受感染,好難理,亦唔會理」。針對一旦再有學生發起校內集會,並有學生或教職員在相關集會中蒙面或戴口罩,教育局是否會建議或要求學校報警,警方是否有權入校內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