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送中運動近四個月來逾2,000人被捕,被捕者不乏未滿18歲兒童,最少三宗個案警方更在未作出檢控下申請兒童保護令,令兒童需關押於兒童院,與家人分離。社福界狠批警方濫用兒童保護令,剝奪兒童基本權利。香港失明人協進會主席莊陳有以獨立人士身份發起網上聯署,譴責警方濫權,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至今收到逾4,500個簽名,正收集一手個案編寫成報告書,再呈交聯合國相關委員會。
阻社工支援
莊陳有昨聯同多名社福界代表舉行記者會,譴責警方。他指出,《兒童權利公約》條文列明,兒童應免受酷刑或濫捕,亦有不被強制跟家人分隔及受教育的權利,惟自6月以來,警方在拘捕學生後,多次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令他們被關押兒童院,與父母分開,做法猶如一種恐嚇,剝奪兒童權利。昨日記者會本應有一位被捕兒童家長出席記者會,惟因社會出現白色恐怖氣氛,家長因感到壓力未能出席。
「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指,在前線做陣地社工接觸不少未成年兒童,批評警方拘捕時施以武力是不可接受,現場亦多次拒絕社工陪同到警署,令兒童要獨自面對複雜的拘捕程序,「香港警察濫用保護令傷害兒童,一啲品學兼優、家庭融洽嘅兒童被迫同父母分開,變相拘禁兒童」。他強調從社工角度,保護令應是最後關卡,警方每每聲稱曾聯絡家長,事實上曾有兒童8至9小時才可打電話,「警方話冇收到任何消息,事實上係家長聯絡唔到小朋友,警方扭曲事實,顛倒是非」。他又指過去從事外展社工服務時,當少年因盜竊等罪行被拘捕到警署,社工都可以陪同,但現時一涉及到示威,警方就以最高規格阻社工支援。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倫智偉表示,在少年法庭,社署的當值感化主任角色十分重要,可與警方抗衡,認為社署未有積極維護兒童權益,「當警方遞上申請指控少年有豬嘴、雷射筆、同家人關係唔好等要入兒童院,法官會問少年家長、警方及社署當值感化主任,感化主任有好大責任協助法官處理係咪有需要入兒童院」。他形容,社署是最有條件去抗衡警方,應以強硬態度保護兒童,「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唔應該係soft and weak department」。
立法會教育界代表葉建源指,警方似乎希望透過大量拘捕及出動兒童保護令,達致震懾效果,批評警方濫用司法程序,他又不點名批評有社會人士干預校政,甚至要求學校解除荃灣中槍學生的學籍,等同剝奪學童學習權利。
家長聯盟成員Eric指,自年輕人成為運動中警方針對的目標,警方便將武力持續升級,加上警方不斷申請兒童保護令,被捕兒童要待感化官報告完成後才獲釋,家長擔心的心情難以形容,小朋友心靈創傷亦難以估計。本報昨就有關指控向警方查詢,截稿前未獲回覆。
■記者王春怡